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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一票難求真瘋狂(3)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11日 23:25 生活新報
據記者了解,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明確規定,本次奧運紀念鈔在銀行內部不發放。所有的紀念鈔都在柜臺公開兌換,員工一律不得參與兌換。據稱,到目前為止,從柜面員工到管理層、經理室等,銀行員工連一張紀念鈔都沒有發到。各家銀行的員工若要兌換紀念鈔,也只能和市民一樣,到定點銀行排隊兌換。即使是面對親朋好友的“預訂”要求,他們也只能一遍遍地重復:“沒有啊,一張都沒。” 同樣,這些奧運鈔在營業柜臺上也沒有“截流”的可能性。今天下午,華夏銀行昆明分行人士告訴記者,他的老岳母就住在該銀行的樓上,當他得知自己所在的網點可以兌換奧運紀念鈔時就立即給岳母打了電話:“可惜啊,等我岳母下來,長隊就已經排了近百米,還沒輪到就沒有了。” 據工行昆明分行的人士透露,所有兌換網點的柜臺上都有監視器,兌換全程被錄像以供公安機關調查備份。“人民銀行的工作人員現場監督,網點承諾兌換多少張,就必須實實在在地兌換多少張,一張都不少。” 除了銀行外,市民更是怨聲載道:“如果能在9日披露兌換點的消息,更明確地說明全市設立的兌換點是具體哪些,是不是更好呢?如果怕到現場的人太多,也可以先抽個號嘛。”一位市民建議說。 據了解,今天兌到奧運紀念鈔的人,多是一些碰巧路過的市民,聽到可以兌奧運鈔也興沖沖放棄了原本要做的事情,加入了“排隊大軍”。“兌換的數量太少啦,根本無法滿足廣大市民的收藏需要,央行完全應該考慮再多發一期。” 警”——買賣鈔票疑違法,高價追捧不明智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第十八條中寫明:“紀念幣是具有特定主題的限量發行的人民幣”,同時第二十五條也規定“禁止非法買賣流通人民幣”。 殷敏認為,此次發行的紀念鈔就是具有流通功能的人民幣,而買賣未退出流通的紀念幣,就是在倒賣人民幣,屬違法行為。不過從第一張紀念鈔發行以來,我們國家并未對這種交易行為追究。“不追究不代表不違法,如果國家有關部門真想追究的話,買賣紀念鈔就是觸犯了法律。”殷敏表示。
記者之后咨詢了云南鑫金橋律師事務所的劉律師,他認為買賣紀念鈔不屬于違法行為,奧運鈔發行出來本身就是給市民買賣,且屬于奧運紀念幣范疇,但它又具有人民幣的流通職能,這存在一點矛盾,“但我本人認為,奧運鈔數量少,屬于紀念幣范疇,買賣奧運鈔不屬于違法行為。”
“現在的奧運鈔太過背離其本身價值,特別是首發階段,價格往往最高,市民如果想收藏或者投資,切忌短期追高。”云南省收藏家協會楊春美建議道,這兩天是首發階段,物以稀為貴,價格會偏高。過幾天奧運鈔開始大量發售,大熱一段時間后,價格就會出現慢慢下跌情況。“文物需要一定的時間來沉淀,流通的數量還要很少,才具有高價位收藏的價值,而奧運鈔在奧運會以后價格是否還在高位,還不是很清楚,所以市民應理性看待奧運鈔,有機會收藏當然好,切忌高額收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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