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婁義華
3月2日上午10時30分,中華搶救海外文物專項基金在北京豐聯廣場豐聯會館召開新聞通報會,公布了佳士得拍賣的圓明園鼠首和兔首的中標者情況。據介紹,中標者為來自廈門的蔡銘超。蔡銘超也出席了新聞通報會。他說,“當時我想,每一位中國人在那個時刻都會站出來的,只不過是給了我這個機會,我也只是盡了自己的責任。但我要強調的是,這個款不能付。”(中新網北京3月2日)
圓明園鼠首和兔首兩件文物在法國被一家拍賣公司進行公開拍賣,立即引起我國民眾持續關注。來自廈門的收藏家蔡銘超參與競拍成功,最終這兩件鼠首兔首銅像以總共3149萬歐元落槌。但蔡銘超已經強調,這款不能付。消息一經公布,立即引起眾人的廣泛關注,有人認為蔡先生的舉動有違商業誠信,也有評論說他是“國際老賴”,應該立即支付資金將兩件文物收歸麾下。
民眾的愛國熱情我們要給予掌聲。在國家的大小事務中,每個民眾都要積極做出反應,維護祖國和民族的合法利益,這是值得提倡和鼓勵的。但是,每一件事情的具體處理中,我們不能簡單地判斷“對”或者“錯”,得遵循一些具體事件的處理規則,不然,我們的愛國熱情就過頭了,反而貽笑大方。而在這一事件中,我們看到蔡先生的做法不僅理性智慧,而且合理合法。
圓明園鼠首和兔首的拍賣,在公開進行的拍賣活動中,競拍人按照拍賣公司的競拍規則,獲得競拍資格,才能參與舉牌競拍,參與叫價。在歐洲的競拍活動中,有利用信譽擔保獲得競拍資格,一般都是標的較小的拍賣活動采取此類做法。標的較大的物品拍賣,都需要繳納一定的保證金,各個國家的規定高低不等,從5%~20%不等。我國的《拍賣法》規定,參與競拍者都需要繳納20%的物品底價保證金,方可參與競拍。
新聞報道中未詳細敘述蔡銘超參與競拍是否支付了保證金。湖南賽德拍賣有限公司總經理、國家注冊拍賣師劉繪在接受筆者的咨詢時表示:“佳士得拍賣公司在我國的上海、北京設有分公司,他們在大宗拍賣時,都需要繳納一定比例的保證金才能獲得資格。不排除蔡先生損失一點保證金,而保護獸首不被外國人買走的可能。”根據國際拍賣規則,競拍成功的物品有歸屬問題時,競拍人可以拒絕支付競拍資金,我國的《拍賣法》中也有類似的條款規定。
所以,蔡銘超拒付資金,是合法的,合理利用了拍賣規則,與商業誠信無關,并非一般的商業交易活動。在緊隨其后的新聞報道中顯示,佳士得拍賣公司已經表態不追索蔡銘超的資金,不能說明蔡銘超利用規則成功阻止了兩件獸首旁落他人之手。拍賣規則中規定,如果競拍人拒付資金,拍賣公司有權對成功拍賣品進行處理。
據劉繪介紹:“蔡銘超不支付資金,拍賣公司可以與出資少于蔡銘超的上一位買家進行交易,但這時,很多買家都會見機‘殺價’,拍品的價格肯定會嚴重縮水。一般情況下,拍賣公司不會這么干,最常見的辦法是等候付拍方、也就是文物目前的擁有者交付下一次繼續拍賣。”很多民眾在積極發言阻止法國佳士得拍賣公司時,也搞錯了對象,躲在身后的付拍方才是我們真正應聲討的對象。
保護和追索我國流落別國的文物,是我們每個中華兒女應盡的責任和義務,那是我們先輩們留下的寶貴遺產。在國家文物局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采取合理合法的措施,進行追索,是一條路徑。采取民間法律手段,也不失為一種方法,但各國的法律千差萬別,存在一定的難度,操作起來較為繁瑣。但是,在這一事件中,我們欣喜地看到的是,廣大民眾的法律意識日益增強,愛國熱情日益高漲。在國家和民族利益受到影響時,我們要喊出我們的聲音,表達我們的意愿,采取積極手段進行回應。蔡先生的舉動,并不是“國際老賴”,而是一種愛國熱情的合法表達方式,我們應該為他鼓掌,繼續支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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