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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230萬元拍下署名吳冠中的油畫《池塘》后,卻被畫家本人證實系偽作(本報曾作報道),買家一怒之下將賣家與拍賣公司一并告上法庭,此案近日已在北京開庭審理。業內人士看來,藝術品不保真一向是行業“潛規則”,此案無論勝負都將挑戰這一潛規則。
2005年12月,在北京翰海拍賣公司的一場拍賣會上,藏家蘇敏羅以253萬元(含傭金)買下一幅署名為吳冠中的油畫《池塘》。然而今年7月,吳冠中本人看到此畫后,寫下“這畫非我所作,系偽作”的結論。蘇敏羅隨后將拍賣方、賣畫人一同告上法院,要求撤銷買賣合同,退還全部拍賣款及傭金。
但在法庭上,面對這幅已被畫家本人證實的假畫,收藏者、拍賣機構、賣畫人三方各執己見。賣畫人蕭富元的代理人說,書畫鑒定的主觀性很強,畫家本人鑒定存在弊端,不符合司法規定,畫家不能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而且,買受人只應該起訴拍賣方,不能起訴委托人,只有拍賣方受到損失后,才能由拍賣方起訴委托人
翰海拍賣也稱,拍賣不保真是行業“慣例”,拍賣行只是一個中介平臺,不可能對每件拍品的真偽做出鑒定,因此對拍品所做的介紹、描述及評價都屬參考意見。
“我這幅畫也是從別人手里買來的,我也是受害者。”此前,賣畫人蕭富元在接受記者采訪時稱,他花了120萬元,從蘇州一家畫廊老板張帆那里買下了《池塘》。在核查這幅畫的真假時,張帆還拿來了安徽人民美術出版社1984年出版的著錄,著錄上顯示這幅畫為吳冠中所作。但是,自己沒有核查著錄的真假。
而蘇州畫廊老板張帆則稱,《池塘》是一名新加坡商人賣給蕭富元的,他只是中間介紹人。現在這個“新加坡人”已經杳無音信,“我們找到現在也沒有找到,估計這個人是用假身份來行騙的。”
這些年來,“誰是書畫鑒定主體”、“藝術品的真假誰說了算”,這樣的爭論一直沒有停止過。由于當前藝術品鑒定既沒有標準,也沒有法定的權威鑒定機構,這導致了整個藝術品市場的混亂。本報記者 李偉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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