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記者 萬敏 發自北京
11月6日,央行[微博]和證監會[微博]聯合發布了《債券統計制度》(以下簡稱《制度》)。與以往不同的是,這項統計制度橫跨了多個債券交易市場,將所有現存的債務性金融工具囊括其中。央行稱,“央行今后將繼續與證監會保持協作,加強金融市場信息共享,共同推動金融市場規范健康發展。”
自2013年一季度開始,我國債券市場開展了一場罕見的針對跨市場窩案、串案等不法行為的債市“打黑”工作,市場風氣為之一肅,可見央行、證監會在內的債券監管部門之間在信息互通方面早已心有靈犀,此次以文件方式將統計制度確立,將更有助于市場監管的公開透明。
互聯互通制度化確立
《制度》以我國銀行間市場、交易所市場、商業銀行柜臺及其他場所發行以及境內機構在境外發行的債務證券,包括債券、票據、存托憑證等債務性金融工具作為統計對象。由報送機構逐支報送債券的產品、發行人、存續期、交易、持有人信息,以及債券收益率和其他有關統計資料。報送機構包括銀行間債券市場及交易所債券市場多家機構。
“此次債券統計制度的建立是加強金融統計基礎設施建設,更好地支持經濟金融政策決策的重要舉措,也是貫徹落實部際協調機制加強債券市場監管合作的重要步驟。”央行表示。
2012年3月18日,國務院批轉《關于2012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要求建立債券市場監管協調機制,明確監管責任,促進債券市場互聯互通。
當年4月,公司信用類債券部際協調機制成立暨第一次會議召開,審議通過了《公司信用類債券部際協調機制議事規則》,會議由部際協調機制召集人、央行行長周小川主持,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連維良、時任證監會主席的郭樹清均出席了會議。此后,部際協調機制的進展并無更多披露。
“部際協調機制目前最大的作用在于信息共享,實際上,此前央行和證監會之間也有信息的互通渠道,此后通過制度化的方式加以確立,溝通會更為順暢。”一位債券市場人士對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遺憾的是,對于市場呼吁的兩個債券市場統一監管、統一標準,互聯互通的需求,仍然有距離。
央行與證監會分工明確
雖然《制度》是針對整個債券市場,但央行與證監會的分工仍然明確。
《制度》中明確,央行負責統一采集編制債券統計數據、報表,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公布。證監會負責交易所債券市場統計工作管理與數據的收集、整理與匯總,并以信息共享的方式,按制度要求提供給央行。
在統計工作的檢查方面,也有“依職權分別對銀行間債券市場和交易所債券市場統計工作進行檢查”的分工。在報送機構的統計工作開展、評估方面,兩家監管部門將聯手,并“加強債券統計數據共享。”
“從統計開始加強兩個市場的互通,是很實際的做法。”上述債券市場人士表示,“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我國債券市場的分裂是長久以來的歷史原因造成的,監管部門之間的職權劃分意識難以打破。”
今年5月,國務院發布資本市場新“國九條”,再次重申“深化債券市場互聯互通”、“加強債券市場監管協調”,要求充分發揮公司信用類債券部際協調機制作用,各相關部門按照法律法規賦予的職責,各司其職,加強對債券市場準入、信息披露和資信評級的監管,建立投資者保護制度,加大查處債券市場虛假陳述、內幕交易、價格操縱等各類違法違規行為的力度。
一位債券市場分析人士認為,盡管困難重重,但統一監管應是最終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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