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蓀
[“此次孫明霞供出的名單中牽扯出發改委審批條線上的相關利益主體對于整個債市可能是件好事,或許會促進審批權改革;監管機構并不比市場更了解一家企業,更有權力決定一家企業是否可以在資本市場上進行融資。”一名主承人士稱 ]
“不是新消息,兩個月前就聽說了,現在企業債審批鏈條上的人都人心惶惶,已經有很多人被調查了。”一名主承人士對《第一財經日報》評論日前爆出的發改委財金司原司長張東生被調查之事。
有業界人士稱,此次調查或將成為中國債券市場新一輪打黑風暴的開端。
昔日“債王”引爆第二輪沖擊波
此輪債市風暴因昔日有著“債王”之稱的孫明霞而起。
2013年10月,時任國信證券固定收益部總裁孫明霞、副總裁侯宇鵬、債券交易部總經理謝文賢被公安機關調查。當時的說法是孫明霞等人涉嫌向發改委某領導巨額行賄,而該領導被查直接導致上述三人被調查。
日前,有消息稱,為了自保,孫明霞已經供出了一個數百人的名單,幾乎涵蓋了整個企業債審批和發行鏈條,其中就包括了已經從發改委財金司司長職位退下的張東生。但迄今為止,尚未有調查部門證實上述消息。
“兩個月前就聽說了這個消息,現在企業債審批鏈條上的人都人心惶惶,已經有很多人被調查了。”一名主承人士對《第一財經日報》表示。
“審批機構和企業發行主體,還有一些券商,存在一些貓膩,大家都心有惶惶。”一名券商圈內人士說。但本報記者致電相關機構均未獲得正面回復。
孫明霞之所以被稱為“債王”主要是因為其強大的承銷能力,其人在哪家券商,哪家券商的企業債承銷能力就會突飛猛進。
“若非有超乎一般的鐵關系是很難做到的,因為中國的債券發行并不市場化,而是采取審批制,某單債券能否獲得審批、可以發行的額度以及發行時間都是需要相關部門批準的,尤其是企業債的發行,發改委財金司幾乎一家說了算,所以企業債發行的關鍵在于和委里的關系,但并非所有的承銷商都能在委里說上話,這是孫明霞的價值所在。”一名主承人士表示。
上述主承人士所言的“委里”即發改委的財金司,該司擁有企業債發行的最終審批權。
監管尋租再引審批權討論
有分析認為,之所以會有孫明霞現象,根源其實在于債市審批權,如果執行注冊制,掃除了這些尋租空間就會極大降低上述極端情景。“為什么企業債市場會出現這樣的情況,而短融和中票則迄今為止沒有發現,原因就在于中票和短融實行注冊發行,而非一家權力機構進行審批。”一名業內人士對《第一財經日報》說。
“此次孫明霞供出的名單中牽扯出發改委審批條線上的相關利益主體對于整個債市可能是件好事,或許會促進審批權改革;監管機構并不比市場更了解一家企業,更有權力決定一家企業是否可以在資本市場上進行融資。”一名主承人士稱。
上述主承人士所在的券商已經由原來的企業債承銷轉向了中票和短融的承銷發行。
業內人士稱,相比之下在交易商協會注冊發行的中票和短融,發行流程簡單、周期也較短,可預期性較強;而企業債的審批發行中有些灰色地帶。
當然從監管機構角度而言,審批權的設置旨在保護市場投資者,但審批權引起的尋租行為則損害了市場的公平競爭;而且隨著債券市場的逐漸成熟,審批權的存在給市場帶來的成本和效益似乎可以重新估算。
“資本市場上最有價值的兩項權力是機構的準入權和發行的審批權,沒有一家機構會主動放棄,或許孫明霞此次牽出的企業債尋租黑洞將引發相關部門對發改委企業債審批權的思考甚至重新安排。”一名接近監管的人士對《第一財經日報》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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