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云峰
為全面監測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斬斷利益輸送鏈條,上海清算所(下稱“上清所”)日前發布公告稱,該所將對異常或違規的銀行間債券交易、清算行為進行監測、核實,發現情況將及時上報央行。
“此舉將填補短融、超短融等重要品種的交易監測缺失。”接近上清所的知情人士向《第一財經日報》記者稱,在央行的要求下,上清所將與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下稱“同業拆借中心”)、中央國債登記結算公司(下稱“中債登”)一道,對銀行間債市的交易、清算展開全面監測,以防范交易風險。
這是央行治理銀行間債市的最新舉措。在此之前,央行先是暫停了券商資管、信托產品與基金專戶的開戶申請,接著通過外匯交易中心下發通知,全面叫停金融機構內部的關聯交易,包括銀行理財賬戶之間,及其與銀行自營賬戶的交易行為。
早在2009年,同業拆借中心與中債登出臺了《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交易監測工作方案》,初步搭建了監測框架。在上清所成立后,2011年4月,央行發布當年第3號公告,要求同業拆借中心、中債登和上清所共同對銀行間債市進行監測。
此次上清所在公告中表示,根據《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交易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和央行要求,上清所將對異常的或違規的債券交易、清算行為進行監測、核實,發現情況及時上報。
所謂異常情況,包括成交價格大幅偏離市場公允價值、對倒交易、結算失敗等;所謂違規行為,是指違反銀行間債券市場相關管理規定或其他法律法規的行為,包括但不限于關聯賬戶交易等。
上清所指出,該所將配備相應的專職工作人員,具體負責監測工作,必要時可向市場成員核實了解情況,市場成員應予配合。市場成員如需對交易行為進行說明的,可在相關交易達成的當天,將有關交易情況向上清所報備。
公告稱,上海清算所每個工作日對監測情況進行匯總整理,報送央行。必要時,上清所可將異常交易、清算相關信息向市場成員通報。
上清所成立于2009年11月,是經財政部、央行批準成立的專業清算機構,由外匯交易中心、中債登、中國印鈔造幣總公司、中國金幣總公司等4家單位共同發起,其主要使命是建立中央對手方清算機制。
盡管二者清算機制不同,上清所的成立,還是與中債登構成了直接競爭。在央行主導下,從2011年9月開始,新發行的短融托管從中債登轉移到上清所,加劇了銀行間債市的托管割裂。目前,在上清所托管的短融、超短融和定向工具等余額逾2萬億元。
在2013年一季度貨幣政策執行報告中,央行提出,要繼續推進債券市場發展,進一步強化托管結算系統、清算系統、統一交易平臺和信息庫等核心市場基礎設施建設,提高效率,防范系統性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