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5月13日訊 近日,發改委向企業債承銷商下發通知,提出將逐步取消企業債的協議定價發行,將發行方式改為簿記建檔。市場人士認為,這是債券市場發行方式改革的一大進步,未來信用債一級市場將更加透明、更加規范。
在發改委的通知之前,一些專家認為簿記建檔發行方式存在較大的灰色空間,是此次債市“窩案元兇”,甚至提出要進行債券發行方式的變革,將所有信用類債券的發行方式由簿記建檔改為公開招標。
債券的發行一般分為三類:公開招標、簿記建檔和協議定價。公開招標發行是指發行主體通過招標方式向有資格的承銷商發標,投標者中標后,視同投資購買性質。協議定價發行則直接由發行人和承銷商確定發行利率,然后向機構投資者發行,過去多數企業債發行采用的是協議定價發行。簿記建檔是一種系統化、市場化的發行定價方式,包括前期的預路演、路演等推介活動和后期的簿記定價、配售等環節。
簿記建檔人一般是指管理新發行出售證券的主承銷商。其具體流程為,首先進行預路演,根據反饋信息并參照市場狀況,簿記建檔人和發行人共同確定申購價格區間;然后進行路演,與投資人進行一對一的溝通;最后開始簿記建檔工作,由權威的公證機關全程監督。簿記建檔人一旦接受申購訂單,公證機構即刻核驗原始憑證,并統一編號,確保訂單的有效性和完整性。簿記建檔人將每一個價位上的累計申購金額錄入電子系統,形成價格需求曲線,并與發行人最終確定發行價格。
就公司信用類債券而言,與公開招標發行和協議定價發行相比,簿記建檔發行有其獨特優勢。信用類品種的個體性差異較大,發行規模相對利率品種較小,投資者接受程度也不如利率債,因此,信用類債券的公開招標存在流標風險,而簿記建檔成功率高。另外,簿記建檔發行比協議定價發行程序更為規范,程序更為透明。目前,在交易商協會注冊發行的短融、中票等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的發行方式基本為簿記建檔發行,近年來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的發展極大地豐富了我國信用類債券市場的規模和結構,是近年來我國債券市場發展最大的亮點。
有專家提到,信用債的簿記建檔發行方式,尋租空間巨大,是本輪債市監管風暴的元兇,應將簿記建檔發行改為公開招標發行。事實上,公開招標方式并不能消除債券一級市場的利益輸送行為。例如,審計署公開資料顯示,2007年至2010年,原財政部國庫司副司級干部張銳在國債投標時間內向市場成員透露中標價格,這成為我國債券市場發展的一大污點。債券市場的利益輸送與一級市場發行方式之間的關系需要重新審視和研究,而不是簡單對原有模式的顛覆。
債券的發行方式需要綜合評估:既要考慮發行成本和靈活性,又要考慮降低尋租空間;既要考慮發行債券品種的規模和可接受程度,又要考慮債券品種的異質性;既要考慮發行人的融資需求,又要考慮投資者的投資需求。國外成熟市場經驗表明,信用債發行的簿記建檔模式有其存在的必然性和規律性,將簿記建檔改為公開招標這種簡單粗暴的“一刀切”手法是不利于我國信用債市場長遠發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