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方焱
事項:日前,財政部、發改委、人民銀行、銀監會聯合下達了《關于制止地方政府違法違規融資行為的通知》(財預?2012?463號),我們對此做出點評。
評論:
四部委提出五點要求解決三大問題
財預?2012?463號文指出,“最近有些地方政府違法違規融資有抬頭之勢”,主要表現為以下三個方面:
違規采用集資、回購(BT)等方式舉債建設公益性項目;
違規向融資平臺公司注資或提供擔保;
通過財務公司、信托公司、金融租賃公司等違規舉借政府性債務。
針對上述問題,《通知》提出五點要求:
嚴禁直接或間接吸收公眾資金違規集資;
切實規范地方政府以回購方式舉借政府性債務行為;
加強對融資平臺公司注資行為管理;
進一步規范融資平臺公司融資行為;
堅決制止地方政府違規擔保承諾行為。
本次由財政部主辦、由國家發改委、人民銀行、銀監會會簽的財預?2012?463號文不僅涉及平臺公司的融資問題,也涉及了信政合作、銀行理財等問題,體現出各部委甚至是國務院對相關問題較為強硬的監管態度。與近期下達的發改辦財金?2012?3451號文類似(請見我們2012年12月20日的點評報告《信用提高紅利大于供給降低紅利》),本《通知》對城投債券市場的影響分也分為兩個方面:一方面,財預?2012?463號文規范了地方政府以及城投公司的融資行為,有助于提高城投債券的信用資質。另一方面,本《通知》也對地方政府的信托融資、銀行表外融資等形式予以限制,因此會使部分發行人遷移至企業債券融資市場。
事實上,從2011年三季末開始,發改委對于城投債券的監管態度明顯寬松于銀監會對于平臺貸款的管理,從而造成了城投債券增速顯著擴大的局面。同時,國家發改委12月11日下發的發改辦財金?2012?3451號文并未對今后城投債券的供給量進行實質性地限制。因此,如果其他部門對地方政府性債務的監管進一步收緊,特別是對政信合作、銀證合作等融資模式進行清理,則平臺債券的供給將較有可能超出市場的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