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深圳5月23日電(記者趙瑞希、武彩霞)22日,深交所對外發布《深交所中小企業私募債券業務試點辦法》及配套指南,標志著這項工作正式啟動。據悉,首批中小企業私募債品種有望于6月中旬推出。
業內人士認為,這是證券市場的一大改革和創新,也是完善資本市場體系的一大突破。但是,中小企業私募債券作為一個完全市場化的信用債券品種,高收益總是伴隨高風險,投資者需謹慎。
中小企業發債大門打開
根據試點辦法規定,中小企業私募債券是未上市中小微型企業以非公開方式發行的公司債券。
試點期間,符合工信部《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的未上市非房地產、金融類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只要發行利率不超過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的3倍,并且期限在1年(含)以上,可以發行中小企業私募債券。而每期私募債券的投資者合計不得超過200人。
試點辦法明確中小企業私募債采取備案制發行。深交所將在接受備案材料的10個工作日內完成備案,并在深交所綜合協議交易平臺為私募債券提供轉讓服務。而轉讓單筆現貨交易數量不得低于5000張或者交易金額不得低于人民幣50萬元。
由于中小企業私募債券是完全市場化的信用債券品種,對發行人沒有凈資產和營利能力的門檻要求,因此,為控制風險,試點辦法要求對試點初期參與私募債的投資者實行嚴格的投資者適當性管理。
參與私募債券認購和轉讓的合格投資者主要包括以下四類:經有關金融監管部門批準設立的金融機構,包括商業銀行、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和保險公司等;上述金融機構面向投資者發行的理財產品,包括但不限于銀行理財產品、信托產品、投連險產品、基金產品、證券公司資產管理產品等;注冊資本不低于人民幣1000萬元的企業法人;合伙人認繳出資總額不低于人民幣5000萬元,實繳出資總額不低于人民幣1000萬元的合伙企業。
打破大企業壟斷債市局面
沒有凈資產和營利能力的門檻要求,發行利率不超過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的3倍……在中小企業融資難制約中國經濟發展之時,新規為中小企業融資打開了一道嶄新的大門。
深圳市創投同業公會常務副會長王守仁表示,中小企業發行私募債券,是證券市場的一大改革和創新,也是完善資本市場體系的一大突破。長期以來,我國債券市場極不發達,發行債券的要么是國有企業,要么是上市公司,高發行門檻使得中小企業無資格涉足債券市場,因此出現了只有大企業才能發債的現象。而中小企業私募債券試點正式推出,將打破大企業壟斷債券市場的局面。
“這是中國公司債首次市場化發行,其標志有兩個,一是發審采用備案制,二是中小微型企業均有資格發行。”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說,發展中小企業私募債券,至少有三大戰略意義:第一,可以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第二,有利于實質性地促進公司債券市場的大發展,進而做大中國直接融資市場;第三,為民間資本、私募、投機者提供高風險投資品種,并將地下高利貸、非法集資等導入正途。
然而,董登新認為,雖然中小企業私募債券市場大門已經打開,但也并非所有中小企業都能發行私募債,高達15%以上的利率并不是一個小成本,因此,能夠有資格、有自信發行私募債的中小企業只是少數。
高收益總是伴隨高風險
針對這一新生事物,深交所明確表示,由于對中小企業私募債的發行人沒有凈資產和營利能力的門檻要求,該債券是完全市場化的信用債券品種,合格投資者依據發行人信息披露文件獨立進行投資判斷,自行承擔風險。有業內人士提醒投資者,高收益總是伴隨高風險,投資者需謹慎。
董登新認為,中小企業私募債券的特點是高收益,以“發行利率不超過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的3倍”計算,有些年利率或高達15%以上,因此投資者必須為此承擔相應的高風險,包括違約風險。在風險控制上,除了要求充分的信息披露外,最重要的風險防范辦法就是對準入者進行適當性管理。
新規之下,中小企業發債門檻大幅降低,凈資產和營利能力均無需審核,這也讓人非常擔心違約風險。王守仁說,“目前我國社會擔保體系和誠信體系尚不健全,萬一企業還不了本息怎么辦?”
為此,王守仁建議試點的步伐不要走得太快,初期發行額度不要太大。在充分摸索經驗、建立起完善的企業評估、發行和交易體系以后,看結果再決定下一步行動。并且建議政府或相關機構設立擔保公司,參與不兜底擔保活動,并加快推進債券發行的保險業務。
業內人士認為,要提高合格投資者參與中小企業債券的吸引力,一方面需要借助金融工具的轉移和分散的功能來降低投資風險,另一方面,要進一步加強市場基礎性制度建設,形成完善的法律體系、信用評級體系、信息披露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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