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泰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王昉
短期理財債基金與銀行理財產品相比:信息披露和風險收益配比存在差異。
信息披露方面,基金相關法規對信息披露的形式與內容、發布途徑與頻率、披露原則與披露事項、以及信息披露的義務與管理均有明確規定,銀行理財產品相對更重視銷售環節的風險提示,但缺乏運作期間的信息披露。
風險收益配比方面:基金的投資風險主要來源于基礎市場和基金投資管理能力,銀行理財產品則主要體現在產品本身的條款和發行人的信用資質上,因此當投資者購買這種具備確定的投資期限、固定或浮動的收益預期的理財產品時,其投資行為類似于購買一只不可流通的、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的債券。
短期理財債基金與已有貨幣基金和債券基金相比:產品定位與運作模式互通有無。
產品定位上,短期理財債基金實質上填補了當前已有的貨幣基金與債券基金之間的市場空缺,充分利用債券的利率期限結構理論,完善固定收益類基金的生命周期,滿足基于流動性偏好、市場預期和期限偏好差異的各類投資需求。
運作模式上,短期理財債基金借鑒了貨幣基金按期分紅的收益分配模式,又引入了債券基金封閉運作的投資模式。
短期理財債基金的兩大特點:突出債性、定期分紅。
從市場定位上看,短期理財債基金的目標為1個月以上、1年以內的流動性管理需求。為確保資金的安全性和收益的穩定性,短期理財債基金的投資組合中預計不會加入風險較高的權益類資產,但債券資產的組合久期未必有類似貨幣基金一樣的嚴格限制。
如果沒有按期分紅條款,短期理財債基金的發展極有可能會類似于市場上已有的超短債基金、中短債基金,在收益預期上低于久期更長的債券基金,同時在靈活性上又輸于貨幣基金。而沿用貨幣基金的按期分紅模式,有利于發揮主動投資管理能力,提高投資者的認同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