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本行)持有的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簡稱華融公司)發行的一系列總面值為人民幣3,130億元的10年期不可轉讓債券(簡稱華融債券)將分別于2010年及2011年到期。本行接到財政部通知,本行持有的華融債券到期后延期10年,利率維持現有年息2.25%不變;財政部將繼續對本行持有的華融債券本息支付提供支持。
華融債券由華融公司于2000年至2001年向本行前身原中國工商銀行定向發行的一系列不可轉讓債券,系華融公司收購原中國工商銀行不良資產的對價,該債券年息2.25%,為期10年。財政部曾發出通知,對本行持有的華融債券本息支付提供支持。詳情請參見本行于2006年10月刊發的招股說明書。
特此公告。
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三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