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浩 ○編輯 楊曉坤
現在的債市融資不可不謂忙碌,每天都有幾只信用債券對外發布募集公告,細心的人可以在這些募集公告中發現同樣的一句話“本次募集主要用途包括償還部分貸款和補充公司經營中的流動資金”,有時在股市融資公告中也會發現這句話。或許不少投資者并不關心募集的錢到底去了那里,是否如同公告中所說的那樣去償還部分貸款,這其實涉及了目前債市最急需解決的一個問題,就是企業在債市融資以后的監管問題。
目前債市融資最大的癥結是“頭重腳輕”,在整個融資過程中,主承銷商只管發債,監管部門只管審批,信用評級部門只管信用等級,但沒有一個角色是負責監督募集資金的用途的,所以債市一直缺乏足夠的監管條例和執行力。每年上萬億的直接融資發行量,幾千家企業,幾乎99%以上資金用途都是歸還銀行貸款和補充公司經營的流動資金,但從大多數企業后繼發布的各期財務報表中,我們卻根本沒有發現這些企業的銀行貸款總量有明顯的下降,或者流動資金有明顯的增加,這不由讓人猜測這些募集資金到底去了那里。
金融危機給我們的最大啟示并不是衍生工具多么可怕,而是金融市場的監管體系跟不上工具的變化,對于債市融資而言,這種監管應該是全方位的,而且應該比銀行貸款的監管還要嚴格,從上到下,主承銷商、監管部門、外部信用評級公司都應該參與其中,對募集的資金進行“全程監控”,不僅僅做到專戶管理,更要做到專款專用,而且這種監管要做到一視同仁。因為募集資金的用途也是決定債券風險大小的重要因素之一,保證它的合理性是對投資者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