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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相投顧:
新華社所屬《瞭望》周刊在最新出版的一期中報道,2009年中央政府將代發2000億元左右的地方政府債券,以增強地方安排配套資金和擴大政府投資的能力。早在今年1月1日,有報道稱國務院將通過財政部代發代還地方政府債券方式,開閘地方政府債的發行。根據此次報道,我們認為中央代發地方政府債即將面世已無懸念,此舉有利于緩解中央政府出臺的4萬億元經濟刺激計劃要求地方財政投入的資金壓力。
根據該報道,中央代發地方政府債的相關細節尚在討論之中。我們認為正在討論的細節主要包括如何確定中央代發地方政府債償還來源以及債券定價依據等。根據債券償還來源的不同,地方政府債可分為以地方財政信用即稅收收入作為擔保的一般責任債券和以項目收益來償還的收益債券,我們堅持認為,考慮到2008年12月8日國務院發布的金融30條中“開展項目收益債券試點”的主張,我們預計此次即將推出的中央代發地方政府債極有可能是以收益債券形式面世;在債券定價依據上,可選擇的方案主要是參照國債或準市政機構企業債收益率確定方式進行定價。由于地方政府通過特定政府機構(如市政建設公司)發行的名為企業債的收益債券市場發展已相對成熟,且中央代發地方政府債在信用等級上類似于準市政機構企業債,因此我們偏向主張此次中央代發地方政府債可參照由特定政府機構發行的企業債定價方式進行定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