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自強
8月1日,券款對付(DVP)結算將全面施行,這意味著人們期盼已久的非銀行機構債券交易券款對付結算終于實現,銀行間債券市場基礎建設又向前邁出了實質性的一步。
2004年11月,具備資格的銀行機構成員開始相繼采用DVP方式進行債券交易結算。由于非銀行金融機構沒有在央行大額支付系統上直接開戶而無法實現資金清算,同時非銀機構的清算代理行出于自身利益考慮往往不愿接受委托,最終導致銀行間市場只有銀行機構可以進行DVP結算,占成員總數80%以上的非銀行機構則未能采用這一先進的結算方式。
此次新業務模式的出臺,對銀行間市場的實務操作層面而言仍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控制結算風險
傳統結算方式不可避免地會導致對交易一方不利的情況出現。實行DVP結算之后,債券和資金能夠實現實時同步對付,徹底避免了一方先付款之后不能收到對方債券或一方先付券之后不能收到對方款項的現象,可有效降低交易風險。
提高清算效率
傳統結算方式的清算環節存在兩方面風險:第一,整個流程存在較多的手工錄入環節,容易產生人工差錯,同時也存在一定的道德風險;第二,開戶行前中后臺的審核流程影響了付款效率,不僅增加了資金在途時間,而且加大了清算環節的風險。
DVP結算可以通過中央國債登記結算公司資金賬戶進行,在原有的內部前中后臺業務流程審核完畢后,資金清算的付款環節由資金系統沿已經預設好的路徑自動完成,徹底避免了蓄意更改付款要素的道德風險,有效降低了操作風險。同時,由于中央國債登記結算公司的資金系統直接與人民銀行大額支付系統相連接,資金劃付環節實現了完全電子化,這就減少了人工干預環節,尤其是減少了開戶行單據落地等待和開戶行內部人工審核的環節,極大地提高了資金清算效率。
提升非銀機構市場地位
DVP在銀行間債市推出后發展極為迅速,但此前非銀機構實際上被排斥在這種先進的結算方式之外,導致非銀機構在對銀行機構的許多債券交易中,要么因無法滿足對手方風控要求而難以達成交易,要么只能被動接受對自己不利的結算方式。新的DVP業務模式推行后,非銀行機構也能夠和銀行機構一樣進行DVP交易,這不但有利于非銀行機構市場地位的提高,也有利于市場公平環境的建設。
提高流動性,增強市場有效性
目前,銀行間市場的流動性和有效性與發達市場相比仍有一定差距。造成這種差距的部分原因,就是目前結算模式的低效率導致開展某些業務的操作風險較大,限制了復雜套利交易的活躍開展。DVP業務模式能夠有效提高結算和清算效率,降低業務操作風險,使非銀行機構能夠更好地進行糾正市場錯誤定價的套利交易,對市場流動性的提高和市場有效性的增強具有現實意義。
綜合來看,券款對付業務模式在控制結算風險、提高清算效率、建設公平市場、增強市場有效性等方面,順應了市場發展趨勢,堪稱債券市場支付結算體系發展中的一座里程碑。 (作者單位:中國東方資產管理公司投資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