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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債將分公司債項目債 證監會發改委各當一面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0日 02:00 財經時報
崔帆 參加“兩會”的代表、委員向本報透露,企業債發展思路已基本確定:將現行的企業債分開為新的公司債和項目債(國家大型重點建設項目債券)兩個品種,分別由不同的監管部門實行管理,以兩者共存并發的方式推進 3月5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所作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提出,應“加快發展債券市場”。《財經時報》獲悉,“兩會”期間已基本確定企業債未來的發展思路,企業債的管理權將一分為二,證監會、發改委各管一塊。 這意味著,以往由發改委專司企業債管理權的歷史將發生一些改變。 據了解,分拆后的企業債將實行不同的管理模式,相比現行的企業債,將在發行審批、發債主體、信息披露、評級制度等環節作出諸多重大改革,證監會、發改委正在積極制定相關的管理辦法。業內人士認為,全新的管理模式推出后,將有利于推動統一互聯的債券市場建設。 共存并發 《財經時報》在采訪一些參加“兩會”的代表、委員時獲悉,企業債發展的基本思路在會議期間已基本確定:將現行的企業債分開為新的公司債和項目債(國家大型重點建設項目債券)兩個品種,分別由不同的監管部門實行不同模式的管理,以兩者共存并發的方式推進。 對于這些代表和委員們向《財經時報》提及的思路,國家發改委財金司的相關負責人并未予以否認,這位人士認為:“只要有了文件、細則,應該可以操作。” 這意味著,一直掌握企業債發行審批權的發改委,未來將只負責項目債的管理,而證監會將擔負起公司債的管理職責。 目前,證監會已在積極制訂公司債的相關管理辦法,管理辦法將依據《證券法》有關規定,以實現對市場化商業主體發行的公司債券實行集中統一監管,管理辦法有望在今年6月前將意見稿遞交到國務院法制辦。 “將來凡是符合法律規定條件的公司,均可自愿申請發行債券,債券發行利率、期限、擔保、品種設計等均由發債主體自主選擇。” 證監會高層在透露公司債管理模式的細節時還進一步指出:“公司債包括四種基本類型:普通債、可轉債、可分離交易可轉債和可交換債。在發行過程中,將實行核準制,采取保薦制度,并引入債券受托管理制度和債權人會議制度等。” 簡化審批 就在證監會緊鑼密鼓制定公司債的相關管理辦法時,發改委亦在著手項目債的改革。 《財經時報》獲悉,在“兩會”開幕后的第二天,發改委財金司召集了中金、中信、銀河、國泰君安等券商及評級機構的相關負責人,對2007年項目債的發行舉行座談會。 座談會上,發改委財金司明確提出:“2007年項目債發行方式的轉變有賴于修訂后的相關管理條例的出臺。可以預見的是,項目債將進行重大的改革。”例如,項目債的“發行章程”將改稱為“募集說明書”。這是因為,“募集說明書”的叫法更貼近市場,更符合《公司法》和《證券法》的要求。 “此外,最顯著的變化當屬項目債的審批程序將朝著‘簡單’的方向走。不過,這項工作的完成,還需要與證監會作進一步的討論。” 目前,企業發債必須先向地方級發改委提交發債申請,然后由地方將發債方案上報到國家發改委,國家發改委對發債方案審核批準后,債券承銷商會再次將發債額度的方案報給國家發改委。 “以前都是等企業債額度累積到一定金額時,再統一上報國務院;有時錯過了好的市場時機,企業等的時間也比較長,怨言頗多,無形之中還加大了我們的工作量。”發改委財金司人士表示,“如果項目債發行由審批制轉向核準制或者備案制,能很好地解決這一問題。” 此外,發改委還將考慮增加對項目債發行人的企業財務分析、償債計劃安排等內容,進一步加大企業業務經營狀況、行業地位、競爭優勢及公司治理等信息的披露,并考慮建立對項目債進行主體評級和債項評級的“雙評級體系”。 “對項目債的某些要求,開始變得與短期融資券相似,監管部門希望提高審批效率。”一名參會的券商人士會后向《財經時報》表示。 擴大規模 由于國務院尚未對企業債分立并發正式下發文件,所以,發改委目前仍掌握著企業債的額度審批。 《財經時報》獲悉,發改委今年暫時未對企業債發行額度進行嚴格限制,預計今年企業債的發行規模將創歷史最高紀錄,總量將接近1600億元。據中國債券信息網的數據顯示,2006年企業債共計發行1050億元,相比之下,2007年增幅將達55%,是前兩年發行額度的總和。 目前,2007年首批95家企業發行987億元企業債的額度已上報國務院進行最后審核。 與往年發債主體主要是大型企業不同的是,首批發債企業名單中,除中石化(600028、0386.HK)等20余家央企和70家地方企業外,北京和深圳各有一批中小企業將通過打包方式聯合發行企業債。 統一債券市場三步走 □ 本報記者 崔帆 目前,中國的債券市場是以銀行間國債交易市場為主導,上海、深圳兩大交易所市場和憑證式國債買賣市場(銀行柜臺市場)并行的局面。 債券市場被分割,使得國債投資主體、國債資金和現券被限制在幾個獨立的區域中運行,不能自由流動,相互之間銜接不夠;同時,又因缺乏統一的國債托管結算系統,大大降低了國債二級市場的流動性,增加了國債籌資成本。 市場的割裂也阻礙了國債交易市場的均衡發展。銀行間市場的主要交易參與者是商業銀行、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險公司等資金實力雄厚的金融機構,以普通投資者為主體的柜臺市場目前基本上只能辦理憑證式國債的買賣。 多頭管理是債券市場發展的另一個弊病。以企業債為例,證監會主導上市公司債券的審批和發行工作,非上市公司發行企業債仍需向發改委申請項目融資債券的審批,央行則管理企業短期融資券的發行。 同時,企業債的取得額度與監管發行由發改委負責,企業債利率由人民銀行負責管理,上市審批又由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負責,這使得企業債審批程序繁瑣且漫長。 2005年,央行發布允許商業銀行投資公司債券的公告,簡化了企業債流通審核程序,并規定做市商應至少對1支公司債券進行雙邊報價,此舉被業內人士視為中國債券市場整合萌動。 《財經時報》獲悉,雖然統一債券市場尚未進入實質性操作階段,但相關部門已經制定出銀行間市場與交易所市場對接的三步走方案,而企業債改革是中國債券市場整合的第一步。 三步走的設想大致為:首先打通市場主體,讓商業銀行重回交易所市場,讓證券公司更多地進入銀行間市場;然后是,順暢地進行市場間的轉托管;最后整合交易品種,實現相互掛牌。 倘若實現對中國債券市場的整合,則債市亟須解決規模不大、流動性不足以及市場監管三大問題。(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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