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信用卡謹防三大誤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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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2月24日 09:01 解放日報 | |||||||||
歲末,又到了消費旺季。記者從本市一家銀行了解到,近來由于一些市民對信用卡使用方法不甚了解,在使用過程中走進幾大誤區。 促銷信用卡不是“免費午餐” 前幾天,家住徐虹北路的陳女士收到信用卡發卡銀行的月結單,告知已在卡內扣款10
陳女士這才想起,前年年初,她沖著“免首年年費、開卡抽獎”的促銷活動,辦理過一張貸記信用卡,僅用了幾次就束之高閣。打電話到銀行詢問,工作人員答復,信用卡到期前,銀行曾寄出換卡通知書,陳女士沒有寄回不換卡回執單,被視為自動續約,如今已超過最后期限,她只能選擇再付一年年費。 銀行人士提醒: 信用卡不同于借記卡,銀行可以直接在卡里扣款,如果卡內沒有余額,就算作透支消費,超過免息期后,就會把免息期間的利息一同算上。若一直不交款將被視作惡意欠款,嚴重的還會構成詐騙罪。因此消費者若不想繼續持卡,應向銀行主動申請注銷。 人民幣還外幣并不方便 不久前,家住凱旋路的莊先生帶著半年前辦理的雙幣國際信用卡到歐洲旅游。為此,他事先存進3000歐元。沒想到出國后消費超過預算,透支了100余歐元,打算回上海后再用人民幣還款。 回國后的第三天,莊先生就通過電話購匯業務存入足額人民幣,滿心以為自己已趕在免息期內,用人民幣還了外幣。但由于沒有通知銀行辦理此項業務,盡管卡內金額足夠,卻無法償還透支金額,計息一周,他損失100多元人民幣。 銀行人士提醒:目前,各家銀行對購匯還款的服務有較大差別,有的銀行只接受柜臺購匯,持卡人只能到柜臺購匯,然后才能打入賬戶;對于那些能夠提供電話服務的銀行,也要通知銀行,否則即使卡內有足夠人民幣也不能用來還透支額。 信用卡不是“儲蓄卡” 為了陪遠道而來過春節的親戚游玩,家住萬航渡路的外企職員莫女士在信用卡里打進1萬多元人民幣。前幾天,莫女士急需用錢,把卡里的1萬元錢全取了出來,又透支了5000元,為此支付了150多元錢的手續費。銀行還告知,透支取現的資金從第二天起,按每天萬分之五的利息計算,不能享受免息待遇。 銀行人士提醒: 打入信用卡的錢進去容易出來難,有的銀行規定,從信用卡取現金,一概要收取現金手續費,有的銀行則按筆收,每次高達數十元,因此最好不要在信用卡里存放現金,即使存了也盡量避免取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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