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5月3日訊 (記者康博) 昨日,在渣打銀行(微博)遭遇理財巨虧的宋文洲先生再次做客中經在線訪談,講述了其在獲賠之后理財賬戶中的400多萬余值又被渣打強行侵吞,以及隨后其連續四次公開致信渣打銀行(中國)有限公司首席執行總裁林清德的經過。宋文洲表示,事情到了這個階段他在乎的已經不是被侵吞的錢款,而是要渣打銀行給一個敢面對媒體和律師的態度。
北京問天律師事務所張遠忠博士以及其好友愛國者(微博)集團副董事長高喆也對此發表了自己的看法。高喆先生認為,這是外資銀行在國內外表現出的雙重標準,是對國人的一種不尊重。對此,張遠忠律師表示,雖然渣打銀行對宋文洲的公開信給予了回復,但態度依然不夠誠懇,他建議宋先生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不為別的就為一個說法
連續四次發表公開信,對于宋文洲而言,心情并不輕松。宋文洲介紹,自己在寫這些信的時候,其實心情很悲哀,因為自己還有很多事情要做,寫信本身對其并沒有多大意義,同時在事業上也毫無相關。而寫這些公開信的目的只有兩個:一是想讓渣打銀行的上層,尤其是管理層知道這件事情的來龍去脈;還有一個原因是要讓公眾知道此次事件,希望大家能夠得到一些經驗。
宋文洲還表示,渣打銀行此前也說過想協商解決此事,隨后在其提出需要媒體和律師在場后渣打拒絕了見面。
對于希望此事最終能有怎樣的一個結果,宋文洲說,他就想要渣打一個態度,一個在媒體、律師和他面前共同表現出的態度。
渣打銀行的態度還不夠誠懇
對于渣打銀行的回復,張遠忠律師表示:“其還不夠誠懇,而僅僅是在玩文字游戲。”
張遠忠認為,雖然渣打已經意識到客戶真的是上帝,但同時渣打銀行的態度還不夠誠懇。因為一個合理的訴求渣打卻不拿出實際的行動,而僅僅是玩文字游戲。同時,這也對監管者提出了要求,監管者是否有必要主動介入調查一下渣打銀行當初在銷售和經營理財產品時到底存在著哪些違規的行為才導致了與宋先生今天的矛盾和糾紛。
另外,對于投資者如何在經濟行為中保護自己的權益,張遠忠表示:“投資人保護自己最好的辦法就是錄音”。尤其是購買非保本產品的時候,務必要問清楚在什么情況下會虧錢、最多虧多少。這個過程要錄音下來,或者不錄音讓對方寫下來,這是很關鍵。
以此次宋文洲先生提供的錄音為例,渣打銀行存在著幾個明顯的違規行為。
第一,渣打銀行沒有和宋先生做書面的風險測評;第二,渣打銀行在銷售產品時,沒有和宋先生解釋清楚這個產品的風險在哪里,適不適合宋先生。第三,沒有跟宋先生簽訂書面的合同。銀監會反復強調,理財產品,尤其是非保本產品一定需要和投資者簽訂書面合同,但渣打沒有。第四,渣打銀行有沒有將理財產品說明書用通俗易懂的語言告訴投資者。宋先生表示其到現在也沒有看明白產品說明書的內容,這說明渣打在銷售產品時沒有告訴清楚消費者的投資風險和產品特點。
建議當事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張遠忠表示,宋先生完全可以依據判決書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渣打侵吞的理財賬戶余值。
張遠忠介紹,法院的判決書有兩個意思,第一是解除合同;第二是賠償損失。目前渣打拒不歸還理財產品余值的主要爭議是發生在解除合同上,解除合同之后宋先生賬戶的余額到底歸誰,這是核心點。根據合同第97條:“當合同解除之后,首先是要恢復原狀。如果不能恢復原狀還要賠償損失。”也就是說,解除合同本身有兩層含義,第一要盡量恢復原狀。對這個賬戶而言,渣打要把財產恢復到簽訂合同時的狀況,但現在賬戶除了400多萬的余額之外還有一個5300多萬的虧損,這個虧損法院最終判決渣打來賠償。
所以,對法院的這個判決宋先生也有兩部分權利。第一,解除合同之后適應于財產本身的所有權,同時也享有法院判給他的賠償損失部分的權利。張遠忠表示,目前宋先生完全可以依據判決書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另外,張遠忠也表示,發生如此大的虧損,銀行本身有過錯的情況下,為什么渣打敢于如此公開的跟一個中小投資者進行較量,這本身就值得讓人深思。
外資銀行在國內外具有雙重標準
而對好友宋文洲的這段經歷,高喆先生也發表了自己的看法。高喆先生表示,渣打銀行的做法讓中國用戶對外資銀行產生了不好的認識,也說明外資金融機構在國內外是具有雙重標準的。
高喆認為,渣打銀行是國際知名銀行,它提供的理財產品應該是幫用戶創造價值的,但現在卻出現了這種結果,這已經不是創收價值的問題了,而是對人的一種不尊重,是不可理喻的行為,高喆相信,如果是在國外這樣做的話銀行基本是會被罰到破產的,但它卻在國內這樣做了,這說明外資銀行在國內外是具有雙重標準的。
在談到自己的理財經歷時,高喆表示,自己在中資和外資銀行都做過理財,在與外資銀行的溝通中他發現有很大障礙,這種障礙不是來自文化,而是出于外資銀行自身的優越感,從而對客戶形成一種居高臨下的感覺。
對于此次宋文洲先生遇到的情況,高喆更把它看做是一次學習和教訓的過程,也更希望中國的老百姓在選擇銀行理財產品的時候,多一份警惕和認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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