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秦巍
俗話說得好:“雙鳥在林,不如一鳥在手。”對投資者而言,還是選擇能實實在在使自己獲得收益的投資品為好。
拿著VIP卡到銀行存錢,以為能享受“零等待”貴賓待遇,沒想到VIP窗口前的隊伍也不比普通窗口的短。保險理賠無理被拒、基金投資虧損嚴重、銀行理財被誤導、網銀資金被盜……這樣的悲慘遭遇,你是否有過?記者為此專門梳理了市民理財時,容易掉入的幾個陷阱,并請理財專家給出建議。需要提醒的是,市民在投資理財時,不要盲目追求“效益”,而要加強自我防范意識。
陷阱1 狐假虎威 預期收益代替實際收益
現象: 隨著利率的不斷攀升, 理財產品的收益率也水漲船高。記者走訪了幾家銀行發現,很多銀行都競相推出收益率“誘人”的理財產品,但統計顯示,上千款理財產品中,有近百款個人理財產品到期并未達到最高預期收益率,其中,結構性產品最多,占71.88%。
專家支招:投資者在購買銀行理財產品前,一定要弄清產品的風險類型,弄清銀行承諾的收益率是否能夠實現。俗話說得好:“雙鳥在林,不如一鳥在手”,投資者不如選擇能實實在在使自己獲得收益的投資品。
陷阱2 指鹿為馬 保險產品變身理財產品
現象: 剛退休的李女士到銀行取出已到期的20萬元定存,銀行理財柜臺的經理向她推薦了一款三年期“理財產品”,比定存劃算得多。半年后,李女士急需用錢,希望將錢盡快退回,卻被告知自己當時購買的是保險產品,如果當年退保,只能拿到30%至40%左右的本金。
專家支招:投資者要仔細查看產品認購書。保險類理財產品與定存、理財產品有本質區別,它主要著重的是保障性,而非收益性,這一點也可以解釋為何保險產品在退保時,本金受損較大。
陷阱3 漁翁得利 “霸王條款”賺取超額利潤
現象:艾女士投資15萬元,購買了某城商行一款非保本浮動收益結構性理財產品。后來發現說明書中明確規定,到期年化收益率最高為3.55%,收益超過3.55%的部分,將作為銀行投資管理費用。艾女士認為,浮動收益的產品無論產生多少負收益,都要由她自己來承擔;若產生超額收益,卻要歸銀行所有,這樣的條款相當不合理。
專家支招:銀行利用這種“霸王條款”,不但賺取了手續費,同時還賺取了超額利潤,對于這種“沒收”投資者超額收益的理財產品,投資者盡量不要購買。
陷阱4 暗渡陳倉 信用卡分期付款免息不免費
現象:王先生去年用信用卡刷卡購買了1.2萬元的筆記本電腦,當時銷售人員告訴他,可以用信用卡分期付款,還不收利息。他隨后就向銀行申請了信用卡分期付款。“當我接到對賬單時卻傻了眼,賬單上明確顯示除了當月應還款項1000元以外,還額外扣除手續費72元。”
專家支招:信用卡分期付款免息不免費,早已是業界公開的秘密,它實質上是變相的消費貸款。消費者透支消費時,一定要有理財意識,不要超出自己的承受范圍,而且在選擇分期付款時,也要對銀行信用卡使用條款進行充分了解,警惕免息背后的“隱性成本”,切莫花了“冤枉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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