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 儲戶銀行存款不翼而飛怎么辦?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區人民法院近日對一起銀行存款遭竊案一審判決,認為被告某銀行淮南分行沒有盡到安全維護和監管義務,被判處賠償原告儲戶27萬多元存款以及利息。
法院審理查明,2010年4月27日,原告陳某往自己在被告某銀行開設的賬戶匯入人民幣29.5萬元。4月28日下午原告轉賬時,反復交易顯示不成功。原告向銀行咨詢發現,原告存款于轉賬當日被他人以柜面交易、PO S交易和A T M交易三種方式消費并取款共計27.9萬多元。原告立即報警。公安機關偵查查明,陳某匯款當日,犯罪分子夏某在被告銀行的A T M機上安裝讀卡器和微型攝像頭,盜取了陳某的銀行卡信息,偽造了被告的銀行卡,先后通過A T M機等方式盜取原告存款27.9萬多元。夏某已被法院判刑。
法院認為,原告人把資金存入被告處,被告有義務保障存款安全。在本案中,原告在自助銀行上查詢行為,不存在過錯。被告對所屬自助銀行沒盡到安全維護和監管義務,致使原告銀行信息被不法分子盜取。法院依法判決,被告賠償原告存款損失27.9萬多元,利息2.9萬多元,因此案引起的車費等損失600余元,以上款項合計30.99萬多元。如當事人未按判決書指定期限履行,應依照民法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案件受理費6037元,原告負擔88元,被告負擔594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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