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朱湘蓮 北京報道
4月1日,東亞銀行(中國)有限公司財富管理中心總經理陳柏軒對《華夏時報》記者表示:為了使理財產品銷售環節更加規范、合理,東亞銀行打算針對銀行理財產品設定“猶豫期”。客戶可在購買銀行理財產品之后規定的工作日內,對理財合同決定其生效還是取消。在猶豫期內,投資者不會損失任何資金。
“但是,猶豫期的時間是多長,我們現在還沒有確定。”陳柏軒表示。
針對溝通環節銷售人員和投資者極易出現理解上的誤差,陳柏軒告訴記者,為了真正做到“把合適的產品賣給合適的人”,東亞銀行規定必須由不同的客戶經理和客戶進行兩次面談,避免單個客戶經理在銷售過程中的信息告知存在不全面的可能。
記者就此問題與兩位讀者電話溝通時,他們均一致認為:足夠的風險提示和給出一定的時間允許其“反悔”和仔細閱讀合同,會讓他們有心理上的安全感。
財富“蒸發” 投訴現象集中爆發
金融危機以來,金融機構和投資者手中的財富都有蒸發的現象。由于中國老百姓一直有“把錢放在銀行是最安全的”想法導致的糾紛也不少。這波危機中,老百姓對“購買理財產品是有風險的”逐漸形成初步的認識。
2008年下半年,銀行理財產品投訴現象集中爆發。上海銀監局發布的《2008年受理上海銀行業客戶投訴處理情況通報》顯示:2008年,上海銀監局共受理該市銀行業機構各類投訴事項4398項,同比下降3.2%。其中,占84.67%的投訴集中在金融消費者與銀行業機構的業務糾紛方面,理財產品、信用卡、銀行代理銷售業務投訴增幅明顯。
記者得知,某股份制銀行的一款理財產品虧損60%時,引發客戶強烈不滿,最終此事以銀行工作人員自發湊齊客戶損失的資金補給客戶而平息。
“3·15”以來,本報也接到不少讀者的投訴電話,銀行理財產品大幅虧損占此類來電的70%以上。
投訴中以銷售環節理財經理的不合規銷售居多。客戶需要保本的、流動性高的理財產品,結果理財經理推薦給客戶的是5年以后保本的QDII產品。兩個月以后賬單寄到家里,竟然發現虧損了40%以上。客戶需求與理財經理所推薦的產品相差甚遠,成為矛盾的根源。
當前金融危機下,最大限度留住客戶是國內中外資銀行的第一大任務,但是理財產品營銷中存在的誠信問題阻礙著這個目標的實現。
轉變產品設計 保本當道
曾經風光一時的結構性理財產品,因“風險提示不足”、“判斷市場失誤”而導致無法實現預期收益,甚至損失本金而遭遇投資者投訴。
市場有觀點認為:結構性產品可以增加投資者資金的靈活性和自由度,在上升市況中合理增加投資比重可以提升投資組合的成長性,還可通過定期配息的方式增加客戶的現金流入。
“結構性理財產品,主要還是看標的物是否能獲得較高收益,不能承擔風險的投資者就選保本型的。可以承擔一點風險,對理財產品又比較了解的投資者,并且想取得高收益的話,則可以選擇部分保本型或者非保本型結構性理財產品。”陳柏軒這樣分析結構性理財產品虧損的原因,標的物和適合自己風險承受能力的產品是兩個購買指標。
記者了解得知,東亞銀行近期發行的理財產品“溢利寶”系列產品也大多以保本型為主,究其原因,銀行追求穩健和投資者偏好是其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