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希淼
近期,在國人為屠呦呦研究員獲得諾貝爾醫學獎歡呼雀躍的同時,另一位諾貝爾獎得主來到中國。10月9日,格萊珉銀行創辦者穆罕穆德·尤努斯教授在北京出席“尤努斯·中國社會企業周”交流活動,他提出努力踐行的“三個零”目標——零貧困,零失業,零凈碳排放。
1983年,尤努斯在前期嘗試的基礎上,成功創建了孟加拉鄉村銀行——格萊珉銀行。這是一個瞄準最貧困的農戶并以貧困家庭中的婦女作為主要目標客戶的組織,被稱為“窮人銀行”。2006年10月,該銀行與尤努斯本人一起獲得了諾貝爾和平獎。
作為一家類公益性組織,格萊珉銀行最初的資金來自美國以及社會捐助,但從1995年起該行決定不再接受任何捐助,完全實現了財務和機構的可持續。經過多年發展,格萊珉銀行已成為世界上規模最大、運作最好的小額信貸組織形式,并在全球范圍內被很多發展中國家模仿或借鑒,中國也不例外。其中最為著名的是杜曉山研究員創辦的扶貧經濟合作社。從1994年5月開始,杜曉山研究員利用格萊珉信托基金所提供的15萬美元種子資金和福特基金會提供的5萬美元項目資金,在河南、河北多地創建我國首批扶貧經濟合作社,從服務對象到操作流程基本上套用格萊珉銀行的運營模式。
從格萊珉銀行的運營看,其獨特之處在于“五人小組、中心會議、社區議題”等模式,其中以“五人小組”最為核心。在孟加拉國,每個申請人都加入一個由相同經濟與社會背景、具有相似目的的人組成的五人小組,每一組員的貸款請求都要由小組批準。如果小組內有成員還款記錄不佳,會影響整個小組日后借貸額。
“五人小組”是一種基于社會壓力和連帶責任而建立起來的組織,但這種壓力與責任是建立在誠信之上的。全體小組成員并非為每一筆貸款提供擔保,而是擔負道義上的責任。只要有一個成員誠信發生問題,道德約束便很快流于形式。格萊珉銀行根本目的在于為最底層民眾提供服務,它以“五人小組”等形式將底層的民眾連接起來形成生態圈,但這種生態圈是比較脆弱的。外部強勢力的介入,如地方政府的干預,可能會在瞬間打破生態圈的平衡,讓本有的風控措施失去效用。
由于上述種種原因,雖然扶貧社項目總體上為農戶脫貧作出了貢獻,但部分試點項目存在拖欠貸款嚴重等問題。2014年6月,杜曉山開始將扶貧社“外嫁”給中國扶貧基金會的下屬公司。
國慶長假期間,比屠呦呦研究員獲獎消息更火爆的,是青島“天價蝦”事件。幾只大蝦讓青島人民熱情好客的形象毀于一旦,代價慘重。而這起事件引爆的原因,并不復雜:一是商家毫無誠信,大蝦點菜時38元一份結賬時卻要38元一只;二是政府不當作為,物價、工商、公安等部門冷漠推諉。
一種能夠獲得諾貝爾獎、被全世界贊美的格萊珉模式,為什么在中國水土不服進而舉步維艱?這其中,當然與我們的制度環境如小額信貸的法律地位不明確、融資渠道狹窄等有關。但從扶貧社的實踐過程看,具體的原因與青島“天價蝦”事件類似,無非是兩個方面:小額信貸的參與者如申請人、工作人員不夠誠信,甚至主動造假;地方政府不當作為,過度干預,影響正常運作。不同的是,在扶貧社的案例中,地方政府是亂作為;而在青島的事件中,地方政府是不作為。
尤努斯教授經世濟民的情懷令人欽佩,孜孜以求的精神值得學習。但是,格萊珉模式在中國,是不是能成功地復制、該不該快速地移植?我們應該有所思考。我覺得,在一個誠信缺失的社會環境中,談格萊珉模式是很奢侈的。
所以,在對格萊珉中國實踐的反思中,我們可以發現,更重要的是加快建立健全社會信用體系。2014年6月,國務院印發《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提出明確的目標和要求。很多企業和個人之所以敢失信,重要原因在于失信的成本太低。因此,還必須建立失信懲戒機制,大幅度提高失信成本,以此倒逼全社會增強誠信意識和提高信用水平。
在這個過程中,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要有恰當的作為。當下,在經濟新常態下,有些地方出現了企業逃避擔保責任、逃廢銀行債務的現象。地方政府對這些不規范的行為,要加大打擊的力度,而不是無原則地保護失信企業。
當然,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是一個長期的系統工程。但與其臨淵羨魚,不如退而結網。■
作者系恒豐銀行研究院執行院長、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員
(責任編輯 賈瑛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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