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記者 由曦】12月17日,中國金融學會在京舉辦以“中國大型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改革十周年”為主題的學術研討會。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吳曉靈在會上表示,發展農村合作經濟組織是破解大市場小農戶矛盾的重要道路,合作經濟應成為提升農業技術和農產品質量的平臺,與發展合作經濟相對應,國家應大力發展農村合作金融。
在吳曉靈看來,新合作金融是貸款零售商而不是商業化的金融機構,它以服務社員為己任。具體來說,“拿資金互助對接國家銀行和國家政策性銀行是可行的道路”。
對于下一步農村信用社的改革,吳曉靈建議,國家要給合作金融以政策方面的支持。一要鼓勵互聯網企業、電商促進農產品銷售;二是要重視發展農業保險,引導社會資金的投入。
2003年6月,國務院發布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設點方案,農信社改革工作正式啟動。吳曉靈指出,農村信用社經過十年機制改革,一是基本化解了歷史包袱,資產質量和經營財務狀況明顯改善;二是資金規模和涉農貸款投放顯著增加,農村金融服務明顯改善;三是產權制度改革取得一定進展,法人治理組織構架初步建立,各個農信社以及農村合作銀行、農村商業銀行基本建立了三會一層的法人治理,健全了信息披露制度,建立了對主要高管人員的專項審計和離任審計制度。
作者:《財經》記者 由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