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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部分銀行把提高中間業務收入作為未來目標,取消收費會影響到銀行未來經營。(CFP供圖)
■ 深圳特區報記者 譚德波 李焱
日前,銀監會、人民銀行、國家發改委聯合下發了《關于銀行業金融機構免除部分服務收費的通知》,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自今年7月1日起免除人民幣個人賬戶11類34項服務收費。記者在采訪中發現,盡管所有項目涉及費用上百,但有人認為對個人儲戶的意義不大,銀行“跨行收費、異地收費”等更具“普遍性”的收費項目還有待規范。
■全部項目涉及收費達百元
記者讓專家為消費者算了一筆賬:34個項目全部取消涉及費用將多達百元。以個人儲蓄戶為例,記者咨詢了工商銀行、建設銀行等數家銀行客服,個人儲蓄和個人銀行結算賬戶開戶手續費一般是10元,取消該項收費“省錢”效果明顯。
就其他項目而言,各行收費不盡相同。同城本行存款、取款和轉賬手續費通過柜臺辦理一般不收費,但對部分銀行來說,通過網銀轉賬則需收取1%手續費,上限從30元至50元不等。多數銀行都不收取密碼重置費,但也有部分銀行要收,從0至10元不等。各銀行匯款費用也不盡相同,下限2至5元不等,上限10元至50元不等。向救災專用賬戶捐款的匯款手續費取消,與居民日常生活關聯不大。
對賬單收費也不可小覷。一家銀行的客服對記者表示,該行提供對賬單的收費要按照時間和跨度收取,3個月以內不收費,但3個月到一年需要收取10元的收費,如果1年到3年要收取20元,超過3年需要收取50元。
經過粗略計算,記者發現各項取消的收費加在一起最多可以超過100元。不過消費者表示,并不是每個人都會用到所有服務,對消費者個人來說,省不了多少錢。
■消費者認為“不解渴”
“有些收費本來就沒有,取消沒有意義。”不少消費者認為,對比目前銀行的“亂收費”現狀,《通知》并不解渴,有些收費早已取消,而很多取消項目,個人消費者很難碰上。對跨行收費、異地收費等更具有“普遍性”的項目卻并未涉及,政策有“避重就輕”的嫌疑。
記者從多家銀行了解到,34項收費中,同城本行轉賬手續費、密碼修改手續費、密碼重置手續費、本行柜臺、ATM、電子銀行本行查詢服務等項目早已不收取。一家銀行內部人士亦對記者表示,銀行在拉大客戶的過程中往往會作出“變通”,34項收費一些項目早已取消,但有些項目在銀行的中間業務收入中占不小比重,要取消并不容易。
昨日,不少銀行深圳分行的人士都表示,暫時尚未收到總行正式通知,但屆時會按照總行要求執行。
深圳銀監局局則表示,將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嚴格執行《通知》要求,杜絕各類亂收費行為,切實保護消費者利益。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根據自身業務發展實際情況,主動承擔社會責任。
■可防止銀行新開收費項目
有分析人士認為,34項收費多屬于銀行中間業務范圍,目前,國內銀行都把提高中間業務收入作為未來目標,取消收費會影響到銀行未來經營。
對此,中央財經大學中國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分析,目前,國內多數商業銀行80%以上收入都是靠息差,中間業務收入僅有不到20%。之前,的確有部分銀行為提高中間業務收入對服務費提價,雖帶來了短暫的盈利增加,但傷害了客戶基礎,導致客戶流失。從世界銀行業發展軌跡來看,“亂收費”無法支撐中間業務收入的提高。銀行經營者應明白,隨著監管部門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日益重視,“中間業務”擴大不能靠“亂收費”來實現,而要靠通過提供更多產品和差異化服務,滿足客戶日益增長的更廣泛需求。
對于收費取消后銀行中間業務的發展方向,郭田勇表示,針對廣大公眾的基礎類金融服務應以低收費或免費為主,而對于高端類、競爭性的中間業務應給予銀行充分的自主定價權。34項服務免費,有人認為其中不少服務本來就不收費,但監管部門并非“多此一舉”,此規定可防止銀行出于業績壓力新開收費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