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3月7日電
新華社“中國網事”記者
溫州商人虛構“收購美國銀行”事件真相調查
日前一名從事制筆和米業經營的溫州民營企業家“收購美國特拉華州大西洋銀行”、搖身一變成了“美國新匯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行長”的消息在網絡上引發轟動,
然而,新華社“中國網事”記者在美國特拉華州實地調查發現,所謂收購“美國大西洋銀行”一事純屬子虛烏有。
實地調查:美國特拉華州根本沒有“大西洋銀行” “美國新匯豐”根本不是銀行
1月12日,溫州雙頻實業有限公司董事長林春平在溫州商報刊登廣告,自稱“收購了美國大西洋銀行”,需要招聘員工數人。此后,林春平在接受多家媒體采訪時透露,他收購的“美國大西洋銀行”有85年歷史,位于特拉華州,花費6000萬美元。
隨后,林春平又自稱自己是“美國新匯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行長”。
為核實相關事實,“中國網事”記者在美國展開了層層調查。
——首先在為全美銀行提供擔保的美國聯邦儲蓄保險公司(FDIC)網站查詢了以“大西洋(Atlantic)”為名的銀行機構名單,截至目前,包括正在運營和停止運營的銀行在內,總共有101家的銀行名帶有“大西洋”字樣,而位于特拉華州的只有一家,全名為“中大西洋銀行”,目前被美國銀行控股。
記者又向監管國民銀行和聯邦儲蓄機構的美國通貨監察局(OCC) 求證,該機構告知查不到任何“位于特拉華州的大西洋銀行”信息,該機構內部系統沒有任何記錄。
記者致電特拉華州銀行專員公署再次核實這一信息,該機構一位工作人員經過查詢后告知,沒有“美國大西洋銀行”的相關信息。
在向以上美國三家銀行監管機構求證后,新華社記者再度前往特拉華州最大工商業城市威明頓進行實地調查。特拉華州州政府、當地銀行等機構的工作人員均表示從未聽說過特拉華州的“大西洋銀行”。
根據相關規定,美國的銀行機構一般都要求在FDIC投保,如果“大西洋銀行”真的存在,不可能在聯邦與地方監管機構均無信息記錄;如果有85年歷史,當地人不可能沒聽說過。由此基本可以判斷,林春平所宣稱的“大西洋銀行”為虛構的名稱。另外,經記者調查,美國別的州和城市有命名為“大西洋銀行”或相近名字的金融機構,但情況均與林春平所稱收購的銀行不相符。
這是3月5日,為溫州民營企業家林春平代理注冊“美國新匯豐聯邦財團公司”的中介機構“Agents and Corporations, INC”負責人約翰·威廉姆斯接受新華社記者專訪時的電視截圖。新華社記者林煜攝 |
——為核實“美國新匯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真實情況,記者于3月4日前往特拉華州實地采訪。主營公司注冊事宜的特拉華州州務卿辦公室向記者提供的注冊證明、營業稅報告等文件顯示,林春平在該州注冊的實體名稱為“美國新匯豐聯邦財團公司”(USA New HSCB Federation Consotium INC)公司類型為A,即“普通”公司(General),注冊時間為2011年12月8日,注冊號為5076698。
根據特拉華州的法律,該公司可以經營任何不違反公司法的經濟活動,準許發行1500股沒有票面價值的有投票權股票,但不能從事銀行業務,如果是銀行機構,其注冊實體類型為B,即“銀行”機構(Bank)。根據美國新匯豐聯邦財團公司的注冊資料,記者來到了該公司的注冊地址:特拉華州威明頓市北檳子街1201號“One Commerce Center”的600室。這是一棟寫字樓,特拉華州商會以及很多律師事務所和中介機構在此辦公,但并沒有發現任何有關“美國新匯豐銀行”的營業場所、標識等蹤跡。
更為驚奇的是,美國新匯豐聯邦財團公司的注冊地址居然就是代理其注冊登記的中介機構(Agencs and coporations,INC。)的所在地。該公司負責人同時也在同一地址經營一家名為“Williams Law firm,P.A!钡穆蓭熓聞账。
該律師事務所代理美國新匯豐聯邦財團公司進行公司注冊的負責人約翰·威廉姆斯在接受記者專訪時指出,該事務所是通過北京的一個中間人的介紹,以313美元的價格,為林春平辦理了美國新匯豐聯邦財團公司的注冊手續。
威廉姆斯表示:“我們沒有授權別人使用我們這個辦公室地址,我與他沒有任何聯系,我甚至不知道他是男還是女!
同時,針對林春平宣稱的“美國新匯豐銀行”是否涉嫌侵犯美國著名的匯豐銀行商標權一事,威廉姆斯向記者透露,匯豐銀行已于一周或兩周前對林春平提起訴訟。
這是3月7日,溫州雙頻實業有限公司董事長林春平在辦公室。新華社記者張和平攝 |
記者對話林春平 巧言辯解“雷語”百出
就這些調查到的事實,記者與林春平展開了對話。
記者:美國有三百多家大西洋銀行,但是特拉華州根本查不到大西洋銀行,你怎么解釋?
林春平:大西洋銀行就是一個代號,代表我“買”的這個企業。你叫它大西銀行也可以,大洋銀行也可以,都沒關系的,具體銀行的名字我不好跟你講,因為這個牽涉到我們股東的隱私,因為我跟他簽合同有個保密(承諾),如果我給你們媒體公布等于違反了承諾,也違反了特拉華州的法律。而且永遠不能回答你,因為我們曾經寫過保密協議,牽涉到法律,因為對方是上市公司。
記者:但特拉華州政府現在向我們證實了,你所謂的銀行只是一家一般的經營性企業,不能從事銀行業務。
林春平:我承認我這個不是銀行,但是這個名稱翻譯過來有金融控股集團的意思,我覺得就是銀行的意思。我一直有在美國辦銀行的理想,現在我還在努力。我現在是先實現了第一步,我把這個公司注冊下來。但是我請律師辦公司的時候咨詢過,律師認為是可以批下來的。在美國辦銀行要特拉華州另外一個機構批準過的,我的申請材料已經準備好了,還沒有報上去,打算四月份報上去,如果報上去的話六七月份就能批的,F在出了這個事(指網民質疑),估計審批會困難一點,但今年一定會辦下來的。在美國辦一個銀行很容易的,跟國內不一樣。我就是有這個設想,還沒有實現。
記者:為什么你的公司在美國的注冊地是不實的呢?你準備怎么應對匯豐的起訴?
林春平:我在特拉華州的多佛買了一幢三層的別墅,正在裝修,因為當時注冊還沒有地址,所以借用了中介公司的地址,他(指中介律師)不能起訴我的。
匯豐銀行也不能起訴我,因為我的公司名稱是經過州政府批準的。如果匯豐銀行要起訴,也應該起訴州政府。
這是3月7日拍攝的溫州雙頻實業有限公司外景。新華社記者張和平攝 |
記者:特拉華州政府認為你從事的同業轉存業務是非法的。
林春平:我的1.8億美元存款都是自己圈子里朋友讓我打理的,不是面向公眾的,是內部的。
記者:你把小儲戶的錢聚少成多,存到大銀行里,這么容易的賺錢方式,為什么別人沒有想到,只有你想到了呢?美國的金融業這么發達,競爭這么激烈,為什么這么多銀行都倒閉了,但你找到了這個生財之道?
林春平:這個問題不是只有你問我,到今天最起碼十幾個人問我。美國的媒體說我是“神童”。這個盈利模式(把小儲戶的錢積少成多存在大銀行賺取利差這種盈利模式)是我發明的,以后肯定會有很多小銀行模仿我的。
記者:很多還沒有的事,你就打了廣告,到處宣傳,你覺得這是一種什么樣的行為?
林春平:就是夸大了事實。用我們溫州人的話說,就是貨擔還沒挑,就開始叫賣了;蛘呤呛⒆舆在娘胎里,就說已經生出來了。但我這不是騙。
記者:你這樣做的目的是什么?有什么好處嗎?
林春平:我覺得把在美國有企業這件事說得大一點,一個是可以提高我自己的社會地位;第二是在國外,可以跟美國的主流社會、金融精英接觸,能夠參加一些國際性的論壇,有利于自我發展;第三,今后如果溫州發展民營銀行,我有機會能夠介入,可以插一腳。
記者:你現在搞砸了,偷雞不成蝕把米,你自己怎么看?
林春平:我要總結經驗教訓,我要反思,我把沒有的事說成有,這是有欠缺的。但在美國買銀行的事,我還是要把它干成,我要不惜一切代價,把這個事情做成,讓社會信任我。(記者葛相文、章苒、張和平、陽建、林煜、王宗凱采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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