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穆奕)一女子利用網友傳給的黑客程序,破解了自己公司經理的網上銀行密碼,竊取其賬戶內的1萬元購買高檔手機。經大興檢察院提起公訴,昨天被告人江某被法庭認定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并處罰金3000元。
年僅21歲的江某是北京一家房地產公司的員工,戴某是該公司經理。2009年8月的一天,江某在QQ上與一網友聊天時,該網友給她傳來一個能破解網上銀行密碼的黑客程序。當時她對該程序將信將疑。當年9月7日,她使用黑客程序試了一下,果然將戴某的網銀密碼破解,并發現其賬戶中有20余萬元。江某因為害怕,僅從賬戶中轉了1萬元到自己的支付寶賬戶里,并用這筆錢購買了一部諾基亞N97手機。由于害怕被發現,她不久便離開了公司。當天,戴某發現自己的銀行賬戶中莫名其妙地少了1萬元后,隨即報警。去年7月27日,嫌疑人江某在大興區黃村順馳領海小區被抓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