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記者 張若斌
本報訊8月10日,美國舊金山地區法官威廉·阿爾薩普裁定:富國銀行在客戶不知情的前提下違法操縱借記卡交易,屬于欺詐性收費,必須向加利福尼亞州數千名持卡人賠償共計2.03億美元。富國對此表示,判決與事實不符,該行將進行上訴。
在訴訟判決中,舊金山法院判定三位富國銀行客戶勝訴,并且要求富國銀行向加利福尼亞州數千名消費者賠償共計2.03億美元的費用。地區法官阿爾薩普表示,富國銀行通過改變正常資金交易順序,使客戶在交易過程中產生更多的手續費,已達到向客戶收取更多透支費用的目的。據悉,從2001年開始,富國銀行改變了其處理日常借記卡消費和現金提取的程序過程,從而使金額較大的交易得到優先處理,而不是按照交易順序來進行處理。由此,富國銀行能從中獲取更多的因透支費而產生的收入。有客戶表示,自己的借記卡賬戶曾在一天內多次小額透支,也因此而多次支付透支費。
在本案的調查過程中,法官還表示:很多客戶都是因為不清楚銀行具體的賬戶透支支付政策和流程,才使銀行這種做法屢屢得逞。事實上,美國聯邦儲蓄部門已發布了新規定,目的是限制銀行收取透支費的職能范圍,以保護客戶的利益不受侵犯。法官還認定:富國銀行為客戶提供的合同書不僅條文冗長,并未明確標明有關處理借記卡交易流程收費聲明當中的有關條款,并且其用詞也十分模糊。雖然這一做法在銀行業很普遍,許多家大型銀行多年來都是采用這種方法賺取顧客最大限度的透支費,但此種完全追求利益的欺詐行為必須得到制止。
對此,富國銀行發言人邁希克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富國銀行將進行上訴,因為“事實并不與本案相符”。該行認為,處理交易流程的做法是合適的,并且符合客戶的利益,同法律規定及監管機構要求也是一致的。很多銀行都是按照交易款項的金額大小順序來處理客戶交易,原因是其能給較大規模的交易帶來優先處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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