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美國電影《偷天陷阱》里,男女主角兩名大盜,利用銀行清查系統時10秒的時間差,把80億美元偷偷轉到了自己賬戶里。
寧波有一出山寨版“偷天陷阱”,幾個年輕人,利用POS機、銀聯與銀行系統信息傳遞的一兩分鐘時間差,套走了18萬元人民幣。
18日下午,寧波海曙人民法院審理此案。3名被告被控盜竊(金融機構)罪。如這項罪名成立,且數額特別巨大,可能面臨無期徒刑。
參與這個“局”的,共有5人,這次被起訴的3人分別為四川人趙某、江蘇人張某和王某,都只有20歲出頭,還有兩人另案處理。
今年3月14日下午4點半,張某、王某和陳某(另案處理)一起到中國銀行象山支行丹峰分理處辦理業務。張某出示了一個貸記卡賬號,拿出5萬元現金,要求存入賬戶。
柜臺人員將錢存入后,要求張某簽字確認時。張某偷偷給在異地的許某(另案處理)打了個電話。一分多鐘后,張某突然對柜臺人員說,錢存錯賬戶了,要求柜臺人員把錢轉入另一個賬戶。于是柜臺人員把錢轉到了張某的另一個賬戶。
這一分多鐘里,發生了什么?其實,當張某第一次把5萬元存入時,身在異地的許某,立刻就通過POS機,把這筆錢刷走49980元。
可是,POS機的這筆刷卡交易信息,卻要一兩分鐘之后才能從銀聯系統反饋到銀行。柜臺人員還蒙在鼓里,不知道張某賬戶上剛存入的5萬元其實已經沒有了,并將這已經不存在的“5萬元”再次轉存到張某的另一賬戶,這5萬元隨即又被取現。這樣一來,這伙人就賺到了5萬元。
3月19日、20日,他們利用相同手段又干了3次,從一家銀行套走13萬余元。3月24日,他們再次作案時被識破。
8月18日,海曙法院公開審理此案。檢察院起訴3人的罪名是盜竊(金融機構)罪。被告方代理律師認為,在POS機上刷卡消費、在柜臺簽字前臨時更改存款賬戶,這些行為是合法且被銀行承認的,合法行為導致不合理的后果,是銀行漏洞造成的。律師指出,這是新型的信用卡套現,“法無明文不定罪”,“是一種有重大誤解的可撤銷的民事行為。”
法官表示,這個案子屬于新類型案件,與曾經的“許霆案”類似,在罪名上定性爭議很大。法院將擇日再開庭審理。據《今日早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