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仇日紅)一男子從2008年起在光大銀行[微博]等六家銀行辦理8張信用卡,拖欠數萬元未歸還銀行,日前被南山警方刑拘。
今年11月26日,南山西麗派出所接光大銀行信用卡中心委托人周某報稱,嫌疑人李某元在2008年7月8日在光大銀行申請辦理了一張信用卡,但他自2010年7月27日最后還款800元之后開始逾期還款,截至今年11月26日,其透支本金已經達人民幣8861.22元,透支利息共計人民幣977.72元,相關雜費共計人民幣981.96元,合計共欠款人民幣10840.9元。
另外,李某元于2009年5月20日在該行申請辦理的另一張信用卡,自2011年4月18日最后還款200元之后也開始逾期還款,截至今年11月26日,合計共欠款人民幣20330.4元。
在此期間,銀行多次向其催收,李某元以各種理由躲避,拒絕償還透支款。
接報后,西麗派出所成立專案組,民警連續走訪調查,終于查找到嫌疑人住處,并在26日晚在光明新區某工業區內成功將嫌疑人李某元抓獲。
嫌疑人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經過專案組民警連夜審訊得知,嫌疑人李某元是湖南人,目前在深圳某公司工作,他稱每月4000多元的工資不夠一家人開銷,加上生意失敗,沒有經濟來源,分別于2008年、2009年在光大銀行以及另外五家銀行共辦理了8張信用卡且惡意拖欠了數萬元金額。嫌疑人李某元對惡意透支信用卡數萬金額的違法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西麗派出所已將嫌疑人李某元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表示,惡意透支信用卡萬元以上就可構成信用卡詐騙罪。因此,警方提醒,市民辦理信用卡后,要依法依規使用信用卡,定期按時還款,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