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余東明 王家梁 通訊員 鄭春筍
曾做過聘用制“市長助理”的他,利用自己的影響力,讓他人頂名開辦了3家公司,以借用、招工、安排工作等為由套取了多人居民身份證復印件,再以公司職工的名義到多家銀行“集體”辦理了大量信用卡,刷卡套出的資金用于公司經營或供他個人使用。
不久前,山東省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宣判,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判處被告人陳永利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10萬元。
突如其來的巨債
“我從來沒有借過銀行的錢,哪來的銀行欠款呢?”2010年8月的一天,一封來自北京的交通銀行催款函,寄到了德州市某學校馬女士的手中,告知她持有的該銀行信用卡賬戶欠款3.39萬元并透支已超期。突如其來的巨債,讓馬女士感到非常氣憤和郁悶。
“你是不是和他人合辦過公司?公司的董事長和法定代表人情況怎么樣?”銀行最后一次打來的電話,提醒馬女士回想起了一年多前曾參與他人辦公司、出借過個人居民身份證的經歷。
那是2009年1月,馬女士和十多名關系密切的朋友合伙創辦了德州利樂定藏居食品有限公司。在公司準備成立時,一位好像是公司董事長、名叫陳永利的人提出要借馬女士的身份證用一下,由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趙勇是馬女士很好的朋友,并且當時也在現場,馬女士二話沒說就把身份證交給了陳永利。大約半個月過后,陳永利將身份證還給馬女士并說:“你這張身份證是在外地縣城辦的,不能用。”
“我的身份證件肯定是被人盜用了。我從沒有到北京辦理過交通銀行的信用卡。”馬女士迅速到德州市公安機關報案,并提供線索稱,類似她一樣因參與辦公司或到公司工作,而被借用身份證冒名辦理銀行信用卡的,還有十多名朋友。如德州市某機關單位工作人員李某,曾被借用身份證冒名辦理了招商銀行(微博)、中信銀行、浦發銀行(微博)、民生銀行等多家金融單位的信用卡,且已被透支5萬多元。
陳永利其人
德州市公安機關推斷這是一起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犯罪案件,于是順藤摸瓜找到了這些信用卡辦理的名義單位——吉林飛奴食品有限公司北京商貿分公司。
警方在偵查中,聽眾多受害人頻頻提到一個名字——陳永利,但此人已經變更了手機號碼,一直下落不明。
經了解,德州利樂定藏居食品有限公司和吉林飛奴食品有限公司北京商貿分公司的注冊登記法定代表人都不是陳永利,而股東和員工們都反映和指認,兩個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就是已多日不見蹤影的陳永利。
2011年5月4日,云南省耿馬縣民警在邊境附近對一輛出租車例行檢查時,利用二代證讀卡掃描儀發現了因涉嫌信用卡詐騙而被網上追逃的陳永利,并很快移送德州市公安機關,至此該案告破。
原籍系吉林省延吉市的陳永利,出生于1965年9月,大學文化,但在接受審訊時,他多次自稱擁有經濟學碩士學位。據陳永利個人供述,他1982年中學沒畢業就參軍入伍,1988年轉為國家干部,后來還曾在琿春市、和龍市等地擔任市長助理職務。
據警方調查,陳永利的“市長助理”并非正式的行政職務,而是琿春、和龍兩個縣級市為了方便他外出招商引資,臨時性聘任他為市長助理,并且聘期極短。
“頭上頂著市長助理的光環,手下操控著3家公司,在家鄉和許多熟人的眼里,陳永利儼然就是一個‘很有錢的’政府官員、經濟能人和大款爺。”辦案民警說。
吉林飛奴食品有限公司是陳永利最先創辦的公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登記為他當時的妻子吳靜。2006年,陳永利又將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更名為他的同母異父弟弟孟凡江。“其實我們都只是掛個名,公司一直由陳永利控制著。”吳靜和孟凡江都這樣說。
據調查,2008年,吉林飛奴食品有限公司因多年沒有年檢而被吊銷執照,瀕臨破產;德州利樂定藏居食品有限公司投產后一直不景氣,也沒有銷售過什么產品;由于母公司停產,吉林飛奴食品有限公司北京商貿分公司也沒有多少生意可做。
那么,陳永利和他的手下公司都是靠什么來維持“生存”的?
冒辦信用卡
2010年11月29日,也就是在馬女士報案的同一天,德州市公安機關也接到了當地某信用社報警,稱德州利樂定藏居食品有限公司于2009年11月19日安裝了該信用社的一臺POS機,但該POS機自2010年1月1日起半年的時間內,為5張浦發銀行信用卡刷卡消費7.3萬多元,疑似系套現行為。
接到報案后,德州公安機關迅速開展調查,發現該公司的POS機自安裝以來,已累計刷卡160余筆,涉及信用卡100多張,而刷卡消費金額在本公司現金賬、銀行賬上均沒有體現。
經進一步深入排查,在2007年至2008年間,陳永利摸清了銀行并不親自上門核對辦卡人信息,只是電話核對的工作程序,由他自己或通過他人從德州利樂定藏居食品有限公司和吉林飛奴食品有限公司北京商貿分公司的眾多股東、職工手中借來大量個人身份證,指示他人在北京市以吉林飛奴食品有限公司北京商貿分公司的名義,從交通銀行、中信銀行等多個金融單位分批辦理了大量的信用卡。
23歲的長春姑娘汪環至今記得,她在吉林飛奴食品有限公司北京商貿分公司打工期間,本來是掃衛生、做飯、跑雜的。一天,她和其他幾名農村打工妹一起,被陳永利安排從事一項新的工作,即利用一疊身份證復印件上的名字,填寫一堆堆的銀行表格。
當時她們一見“銀行”字眼,也曾提出疑問,而陳永利拍著胸脯講:“這是公司的業務,與你們沒關系。老板讓你們做啥,你們就做啥。我是琿春市市長助理,我決不會坑騙你們的。”后來,汪環才明白那些表格都是冒名辦銀行信用卡手續使用的。
在向他人索借身份證時,無論本人是否知曉,辦出的信用卡都沒有分發給本人持有,而是由陳永利以公司資金周轉需要為由,指定交由其妻子吳靜統一掌管。
截至案發時,涉案信用卡大都出現嚴重透支超期現象。每個人名義下的信用卡被透支的款項,少則數萬元,多則十多萬元。據陳永利、吳靜等人供述,被透支的款項主要用于公司購買設備、原料、償還貸款以及個人生活消費。
“在前期信用卡被透支時,陳永利還安排人到銀行及時償還。自從德州利樂定藏居食品有限公司成立后,由于經營不景氣,就沒有能力償還信用卡上的透支款了,后來干脆就不償還了!”來自吉林省安圖縣農村的23歲姑娘李昆,在吉林飛奴食品有限公司北京商貿分公司打工5個月,公司就以她一個人的名義分別在不同銀行為其辦了七八張信用卡,本人一次也沒有使用或消費過。至今仍有銀行打電話催她還款。
法院判決
經法院審理認定,2007年8月至2008年8月,被告人陳永利自己或通過他人從德州市馬某等被害人處借來身份證復印件,在這些人不知情的情況下,以吉林飛奴食品有限公司北京商貿分公司職工的名義,在交通銀行、民生銀行、招商銀行、光大銀行(微博)、浦發銀行等銀行辦理信用卡22張。
另查明,2007年10月至2008年,被告人陳永利還利用其同母異父的弟弟丁某的身份證復印件,在丁某不知情的情況下,分別在中信銀行、交通銀行各辦理了1張信用卡。
今年1月,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宣判。判決陳永利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十萬元。
一審宣判后,陳永利服判,在法定期限內沒有提出上訴,現該判決已經發生法律效力。
■案意點擊
陳永利為何能借來如此多的身份證冒辦信用卡?在多名受害人的講述中,都提到一個重要的事實——陳永利曾是“市長助理”。盡管這一“市長助理”的頭銜是臨時聘用的,但在不知情的公眾眼中,這是個實實在在的官員,有權力、有背景。而就是這種仍在社會中植根頗深的官本位思想,讓陳永利在行騙時有恃無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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