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他人身份注冊多家空殼公司,向建設、工商、交通、中信4家銀行申領37臺POS機刷卡套現,涉案金額近5億元,非法獲利800余萬元。胡某等15人因涉嫌非法經營罪被海淀檢察院提起公訴。今天上午,這起本市最大的信用卡套現案在海淀法院開庭審理。
庭審現場
15人刷4.9億 非法獲利800萬
已取保候審的邵某和李某很早就來到法庭,兩人坐在被告席上,邵某望著法官席愣了很久,而李某的眼圈有些濕潤。上午10時40分,15名法警押著胡某等15人依次走進法庭。旁聽席中,一位家屬起身揮了揮手。
“請家屬坐下。”這位家屬聽法警提示坐回原位。胡某等人分成3列站在法庭前。
對于指控,胡某供認不諱。
檢方指控,胡某等15人,以空殼公司名義,向銀行申請安裝銷售點終端機具(下稱POS機),利用互聯網發布套現廣告,以虛構交易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現金。 審計署在對商業銀行審計時,發現胡某等人的不法行為。
直至案發,胡某等15人非法申請POS機37臺,累計刷卡套現3.5萬筆,涉案金額4.9億元,非法獲利800余萬元。2011年1月至3月間,胡某等15人先后落網。
截至記者發稿時,庭審仍在繼續。
15人刷卡套現犯罪事實
2009年3月以來:胡某等人刷卡套現。胡某涉案2.3億余元,胡某某900余萬元、高某300余萬元、姜某2700余萬元、劉某400余萬元
2009年3月以來:張某刷卡套現,涉案1700余萬元
2009年3月:蔡某、趙某等人刷卡套現,涉案金額4000余萬元
2010年5月至8月:趙某和胡某利用互聯網發布套現廣告,以虛擬交易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現金,涉案9700余萬元
2010年5月至2010年11月:李某伙同曹某刷卡套現1000余萬元
2010年9月至2011年1月:許某伙同韓某刷卡套現2000余萬元
對話
被告人
遼寧人胡某,小學尚未畢業,1個月前剛剛在看守所度過41歲生日。胡某曾兩次入獄,刑滿釋放后來京靠倒賣小商品謀生。
賓館長期包房 為人刷卡套現
《法制晚報》(下稱FW):怎么干上這行的?
胡某:賣小商品掙錢不夠花。我找朋友謝某,他正好開了公司就留下我。后來才知道他干刷卡套現的買賣。
FW:你第一次注冊公司是什么時候?
胡某:2008年5月,謝某讓我辦個公司。我就向一個朋友借了身份證,在朝陽注冊了北京天潤鼎盛地產經濟有限公司,然后申請了POS機。
FW:你怎么注冊的公司?
胡某:委托代辦機構注冊的,因為沒有經營,公司就是一個空殼。可有了公司,手續齊全就好申領POS機,好套現掙手續費。
FW: 后來怎么單干了?
胡某:謝某只管吃住不給工資。我學會他那一套后,就想單干掙錢。
FW:你在什么地方為人刷卡套現?
胡某:一般都是長期在賓館包房,光我就在海淀區的3處賓館包房。
FW:那注冊公司時的辦公地址呢?
胡某:那是為注冊公司臨時租的,一般都在房山和大興租,那兒房租便宜,注冊完公司就退了。
FW:你是怎么拉的客戶?
胡某:以朋友介紹的為主,再有就是通過QQ、58同城等網絡平臺招攬客戶。我自己也拉一些客戶,也有一些主動上門刷卡套現。我當時是自己干,后來因為資金周轉不開找人合作,我從中提成。
收1.5%手續費 POS機也賣錢
FW:你們是怎么運作的?
胡某:客戶在我這兒刷卡,等錢支付到公司賬戶,我通過網銀把錢轉至我個人名下,從ATM機上取出現金,扣除手續費,將剩余現金返給客戶。
FW:怎么收手續費?
胡某:按刷卡金額的1.5%收取。不足1萬元的收2%。1萬元以上可以少收,看情況。如果套現人無法按時還款,我可以借他錢還款。然后他再用信用卡套現,我再收手續費。
FW:你們還有其他掙錢手段嗎?
胡某:有。執照能賣,一個大概1萬元;POS機能賣,差不多6000元;還有就是整個刷卡公司也能賣。
2010年9月,許某就找我,想讓我把公司轉讓給他。我當時就說30萬元轉讓,他同意了,正式接手了我之前的刷卡套現公司。
FW:你就又注冊了新公司,接著干?
胡某:對,直到被抓。
文/實習生 王曉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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