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濟南市民呂先生向12345反映,去年5月份,妻子謝女士透支了民生銀行信用卡3萬元,中間只還款一次,截至現在,本金加利息共欠銀行6萬元。近日,民生銀行工作人員上門催款時,竟逼著尚在哺乳期的妻子到警方那里做筆錄,他認為銀行的做法侵犯了人身自由,必須道歉。銀行方面表態,他們當時是履行正常的催繳工作,不會道歉。
昨天中午,記者聯系上了謝女士。她說,從2008年開始,她開始使用民生銀行的信用卡,每個月都按時還款,直至去年5月份,由于經濟緊張,她透支信用卡3萬元后,無法再繼續還款,只在去年11月份左右,還了3000元后,便再沒還款。
截至目前,本金加利息,她總共欠民生銀行6萬元。謝女士說,約一周前,民生銀行的一位工作人員上門要求她在春節前必須把欠款還上,考慮到她的實際困難,可以減免1萬元,只還5萬元即可。她說,現在正處在哺乳期,家里沒有那么多錢,無法還款。“第二天下午,民生銀行派來四名穿便服的男子,說我必須跟著他們去見警方,我的孩子才10個月,我說沒法去。他們不聽,還是說必須得去。當時我老公也在。我們與對方僵持了四五十分鐘。最后我怕吃虧,只好抱著孩子去了一趟,警方只做了筆錄,稱讓我們兩方進行協商。跑了這趟后,我和孩子都凍感冒了,孩子還掉了一只鞋。”
呂先生說,妻子欠銀行錢是不對,銀行可以履行正常的催款工作,但不能以催款為理由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逼迫一個哺乳期的母親去見警方。他們要求民生銀行負責人向他們道歉。
昨天下午,位于和平路上的民生銀行信用卡中心的副總經理繆先生說,謝女士一年半沒有向銀行還款,其間,銀行工作人員一直通過電話或者上門溝通的方式進行催繳,對方承諾今年12月15日左右能還款2萬元,結果到期后,一分沒還。銀行不可能無限期延長還款期限,如果謝女士在本月月底還未還清欠款,他們只能報案。對于謝女士夫婦反映的當時逼迫一事,銀行工作人員不會那樣做,只是建議他們協助銀行方面去警方那里說明情況,銀行在履行一個正常的催款程序,所以不會向當事人道歉。
山東圣義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南說,憲法賦予公民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如果呂先生士夫婦反映情況屬實,那么銀行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行為欠妥。當事人可以侵犯名譽權為由,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銀行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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