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各家商業銀行均大力推行信用卡分期付款,不是主動向持卡人發送熱情的短信,告之從自某月某日起,刷卡消費又能享受優惠,選擇分期更能折上加折,就是在每月寄出的信用卡賬單里,夾帶印有不少“鼓勵”持卡人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購買商品的廣告。
的確,對急于消費、但手頭不寬裕的持卡人來說,信用卡分期付款確實不錯。一部手機、一件電器、一款名表、一臺電腦,原本都要一次性付出幾千元才能到手的商品,用分期付款化整為零,最短6期,最長24期,每月只付幾百元就能輕松搞定,客觀上能降低一次性購物的資金壓力。更何況,分期付款還有免手續費、免利息的優惠措施,引得諸多持卡人紛紛開通這一功能。不過,盡管這道“免費午餐”看似誘人,實際有時卻暗藏玄機,讓人甚覺不爽。
如據報載,張先生最近想買一臺筆記本電腦,正好收到銀行寄來廣告單,其中一款IBM筆記本注明市場價格5799元,通過銀行網上商城購買只需5199元,還可分12期支付,每期只需433.25元,且無任何利息和手續費,于是張先生毫不猶豫地訂購了一臺。但不久,他發現這臺筆記本網上售價僅4781元,自己買時多花的418元,相當于交了分期付款的手續費。
張先生的遭遇并非個例,另有網友在某大型商業銀行網上商城看中一款諾基亞(微博)E71手機,價格為2160元,分12期支付,每月交180元。后發現在諾基亞官網上,同款產品售價僅1966元,兩者相差194元。
顯然,正所謂“羊毛出在羊身上”,銀行網上商城商品的報價要高于市場中間價,可見銀行是把手續費進行了“轉移”,看起來免利息,其實還是通過抬高商品價格來獲取隱性利息。雖然可以理解,身為商業銀行自然期望在信用卡市場進一步大展拳腳,業績能創新高。不過,光明正大地生財有道是一回事,另辟“捷徑”招財進寶卻是另一回事。若相關銀行不能分清兩者界限,繼續貪財過度,恐于口碑有害。
另據報載,王先生前不久買了一臺液晶電視,用信用卡支付12000元,在發卡行“零利息”
的短信提示下,他選擇了12個月分期。但第一期的對賬單寄來后,王先生傻眼了,每期1000元的還款額變成1078元,也就是說12個月下來要多花936元。詢問銀行客服,才知每月多付的78元是分期付款的手續費,這真是“撿了芝麻丟了西瓜”。
其實,有王先生這種“錯覺”的消費者不在少數,有調查發現,超過70%的被調查者普遍將分期付款“零利息”理解為“完全免費”。而生活中,確有一些銀行盡管打著“信用卡免息分期還款”的旗號,實際就是不收利息,轉而收取手續費。倘所有銀行都像王先生碰到的情況,在對信用卡分期付款的宣傳上不具體闡明付款時所涉及的費用問題,而是用這種暗箱操作的“搶錢技巧”,真不知還會有多少持卡人在不明就里的情況下進行消費,隨后稀里糊涂支付額外費用。
筆者真心規勸搞這種花樣的銀行,好好向那些在廣告里寫明“信用卡分期零利息、零手續費”的光明正大的同行學習,否則,令持卡人覺得不爽的就不是信用卡分期付款收手續費,而是銀行自己的形象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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