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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萬勤 通訊員 吳聲 實習(xí)生 彭惠雯)青山一女子明知男友冒用他人名義辦理多張信用卡惡意透支,不僅不予制止,還利用自己身份信息辦理信用卡進(jìn)行透支,透支金額高達(dá)18余萬,銀行多次催收拒絕還錢。昨悉,青山區(qū)法院以信用卡詐騙罪分別判處該女子胡某拘役四個月,而其男友姚某則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31歲的姚某一直無正當(dāng)職業(yè),2009年6月還因非法持毒被江漢區(q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24歲的胡某則是姚某的女朋友,大專畢業(yè)后就在工廠做工。
2007年底到2009年初,姚某以辦事為由,借朋友金某及張某的身份證,冒用其名義,在招商銀行等5家銀行分別辦理了10張信用卡,共透支11萬多元,透支款全部揮霍一空。在2008年4月至2009年2月間,姚某又因債務(wù)纏身,周轉(zhuǎn)資金出現(xiàn)困難,胡某見狀,只好以自己的名義先后在武漢6家銀行辦理了6張信用卡,供二人透支消費使用,透支金額高達(dá)7.8萬元。多家銀行在催收無果后報案,姚某和胡某先后被警方抓獲。
辦案檢察官稱,信用卡惡意透支1萬元以上,經(jīng)銀行兩次催收拒不歸還的,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責(zé)任。在此案審理期間,姚某家屬和胡某家屬分別退還贓款10萬、7萬,法院除了對二人判處有期徒刑和拘役外,還分別對他們并處罰金5萬元和2萬元。
(武漢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