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網訊(通訊員 晏曉婧、吳敏、武強)為了緩解欠款壓力和維持日常開支,謝某先后向株洲市7家商業銀行申辦信用卡10張,套取資金20.4萬元。經銀行多次催收,他便采取更換手機號碼、轉讓公司、搬離株洲等手段,逃避銀行各種形式的催款。2011年3月9日,謝某因涉嫌信用卡詐騙罪被株洲市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
2007年上半年,犯罪嫌疑人謝某采取虛假注冊的手段,注冊成立了株洲東南機械配件有限公司,經營汽車配件,自己擔任公司的法人代表。公司剛開始時的半年經營狀況較好,但隨著公司周轉資金出現困難,再加上個人消費的增加,謝某開始向社會人員以支付月息15%的方式借高利貸。
隨即,由于犯罪嫌疑人謝某公司經營不善,無法兌付每月到期的高利貸本息。在這種情況下,犯罪嫌疑人謝某便決定利用自己作為株洲東南機械配件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的身份,在2008年前后向株洲市7家商業銀行申辦信用卡10張,套取銀行信用卡資金,惡意透支20.4萬元。
隨后,謝某利用10張信用卡,以支付他人2—3%手續費的形式在POS機上套現,采取“拆東墻,補西墻”的手段,以維持自己資金周轉的需要和維護自己所申辦信用卡的信譽。2009年上半年,謝某最終因無力償還信用卡內資金,便采取更換手機號碼、轉讓公司、搬離株洲等手段,逃避銀行各種形式的催款。2010年1月30日,謝某在重慶大渡口區被交巡警巡查時發現將其抓獲。經訊問,犯罪嫌疑人謝某對自己利用信用卡詐騙的行為供認不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