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應疏不應堵 可減輕銀行信貸風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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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2月18日 02:39 第一財經日報 | ||||||||
央行副行長吳曉靈為民間融資正名 本報記者任亮發自北京 2月17日,在北京舉行的中國經濟50人論壇年會上,作為論壇專家之一的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吳曉靈向大會遞交了一份發言稿。文中指出,中國金融發展的現狀與中國經濟發展的
吳曉靈所講的民間借貸市場是指個人和企業相互之間的融資行為。對居民個人之間的借貸行為,法律沒有明文禁止,國家打擊的是高利貸行為;對企業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借債應納入涉及公眾利益的金融業務嚴格管理。而對企業之間以及其向居民個人的放貸行為,目前也作為金融業務嚴加管制,吳曉靈認為,對這個問題應該有進一步探討的余地。 吳曉靈說,目前社會上的有錢人把錢存到銀行則回報率較低,投資股市則風險太大,投資基金和信托、委托理財也因為市場的不規范風險較大。他們更愿意用自己的錢直接放貸,或一些人集合成公司進行放貸。在央行已將貸款利率上限放開的情況下,這一市場更有很大的發展空間。同時,目前小企業和一些個人到銀行貸款難,但出于一些地緣優勢等原因,某些個人或由他們組成的公司能夠控制用銀行貸款方式難以控制的風險。 “我們為什么不可以將這些貸款方式規范化呢?”吳曉靈認為,只要嚴格限定這些個人和公司的資金來源,并加以監督,允許不吸收存款的貸款組織的存在,將有利于引導民間金融的規范化。“因為我們應該新設立一類金融組織,大的叫投資公司,允許其做各類投資業務,包括股權投資、債權投資和證券投資;小的叫貸款公司,只做貸款業務并以小額信貸為主。” 吳曉靈認為,我們應該學習市場經濟成熟的做法,用疏導的辦法解決民間融資問題,引導商業銀行設立小額信貸部和批準一些小額信貸組織專門做小額信貸業務,推動小額信貸市場的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