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師建議:免去受災人80%房貸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27日 04:18 每日經濟新聞
每經記者 郝勻嘉 發自上海 23日,銀監會明確兩類借款人無力償還的債務將認定為呆賬并予以核銷,但對通知之外的眾多商品房購房人的貸款債務,并沒有給予豁免。為此,北京律師董正偉24日上書國務院,建議通過立法,豁免地震災區商品房購房人80%的房貸還款責任,由銀行、開發商、地方政府、保險公司各分擔20%的房貸債務。 建議豁免受災人80%房貸 董正偉昨日指出,并非所有個人房貸債務都能作為呆賬核銷。貸款債務沒有得到豁免的災區群眾,一方面面臨災后重建的財務負擔,同時還要面臨巨額的銀行房貸還款負擔。“很不公平,執行起來也困難。” 24日,他上書國務院,建議立法規定,豁免地震災區商品房購房人80%的房貸還款責任,銀行自擔20%,其他由開發商、地方政府、保險公司各向銀行支付20%的購房人所欠銀行房貸債務。 董正偉詳細解釋說:“第一,銀行應當意識到可能存在房貸人無力償還的風險;第二,地震房屋倒塌屬于不可抗力,但是如果商品房抗震性能好,就不會倒塌,開發商有一定責任;第三,房地產對地方的財政收入貢獻很大,國家和地方政府在房地產市場獲取了大量的稅收和收益,應當承擔一點損失;第四,保險公司收了保險費,但索賠范圍內的房貸險賠付很少,幾乎微乎其微,保險公司對此次特大地震災害一點責任不擔也很不公平。” 開發商政府擔責恐難成行 中國社會科學院城市發展與環境研究中心主任牛鳳端直指董正偉的建議過于理想化。昨日,他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說:“如果因開發商設計不合理或建筑質量不達標而造成房屋倒塌的財產損失,這就不僅是簡單的民事賠償問題,還要追究開發商的刑事責任。而在排除了上述原因的前提下,要求開發商來承擔責任,這樣的想法顯然過于理想了。” 對銀監會的通知,北京市律師協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主任邱寶昌這樣解讀:“里邊提到的兩種情況可以看作是毫無償還能力的,此外都可以看作是暫時無償還能力,等到有償還能力后再還貸。”但是,他對由政府來承擔個人債務的觀點并不認同,他說:“在大災面前,政府的責任是救助,是幫助災區群眾度過難關。但是,從法律上講,政府沒有幫債務人償還債務的責任和義務。”
【 新浪財經吧 】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