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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高管身價倍增 薪酬應與責任掛鉤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09日 02:20 第一財經日報
上市銀行高管的最高稅前報酬2285萬元、稅前薪酬超過千萬的銀行高管至少有3位。受惠于2007年銀行業平均60%以上的凈利潤增長,銀行高管的身價倍增。 隨著12家上市銀行的年報相繼發布,銀行高管的薪酬成為關注焦點。激增的薪酬數字挑戰著人們的心理承受力,也引發了是否應對銀行高管的薪酬進行規范的討論。 對此,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法與金融研究室主任胡濱昨日在接受《第一財經日報》采訪時說,投資者最應關心的是獲得高報酬的銀行高管能否擔得起相應職位所應承擔的責任。 薪酬激勵與責任掛鉤 “如果上市公司的董事、獨立董事拿了高薪酬,將來上市公司因為虛假披露或虛假陳述受到投資者起訴,董事、獨立董事可以為此承擔責任,這樣的機制建立了,那么高薪就是值得的。”胡濱說。 在銀行業績飄紅的年頭,花旗、美林等華爾街金融巨頭的高管都會在新年前收到“大禮包”,并一次次刷新薪酬紀錄。但在次貸危機來臨之時,公司業績下滑、股價下挫招致股東不滿,美林和花旗的CEO相繼被迫黯然請辭。 但是,胡濱指出,目前國內的現狀是,整體來看上市銀行的薪酬并不是很高,這種情況下高管沒有能力承擔上市公司連帶的賠償責任,而且與此相關的高管責任保險制度尚未完全建立。 “最重要的是,商業銀行應該考慮如何把高管的薪酬激勵機制和責任義務相掛鉤,建立均衡機制。”胡濱表示。 內部監督與市場監管結合 對于目前上市銀行高管的高薪酬是否應進行監管和規范,胡濱認為,上市銀行都是股份制銀行,高管薪酬應由董事會和股東大會決定,只要股東認可就無可厚非,監管機構的監管重點不應在此。 但他認為,通過上市銀行公司治理結構進行內部監督,以及通過建立成熟的經理人市場進行外部監管是非常必要也是合理的。 “通過獨立董事、監事會對薪酬委員會進行監督,以及通過國內有些銀行特有的工會進行監督都是非常必要的。”胡濱說,要防止內部人控制造成的高管層高薪酬,考慮高管獲得高薪是否股東真實意志的體現。 此外,在成熟的、流動性強的經理人市場,銀行高管作為職業經理人的薪酬將受到市場約束,若高管獲得高薪酬后公司業績表現不佳,高管就會被淘汰,這就是市場監督。“但是恰恰現在國內這種經理人市場還不成熟。”胡濱說。 過渡期的特殊性 仔細比較各家銀行高管的報酬,記者發現收入差距頗為懸殊。深圳發展銀行董事長紐曼的薪酬為2285萬元,繼去年的995萬元后蟬聯薪酬冠軍,另外2位薪酬超過千萬的高管來自民生銀行。而中國銀行、工商銀行和交通銀行3家國有控股大型銀行的董事長和行長的稅前報酬均不到200萬元。 對此,胡濱說,中國的國有控股銀行是從國有獨資銀行轉變來的,而且還存在一些行政體制上的問題,因此要考慮過渡期,過渡期內薪酬體系肯定不可能完全市場化,將來最終目標是不再區分國有控股商業銀行,所有銀行的高管薪酬體系都對股東大會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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