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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億元騙貸何以輕易得逞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30日 02:59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王平 曾經登上“2004胡潤百富榜”和“福布斯內地富豪榜”的河南首富孫樹華,因提供虛假資料,騙取銀行貸款13.6億元,涉嫌經濟犯罪,已被公安部門立案偵查。 層出不窮的騙貸案一直困擾著我國金融系統。孫樹華騙貸13.6億元為什么能夠成功? 首先,在貸款程序中,銀行在資信調查和貸款審批環節把關不嚴,導致騙子輕易得逞。孫樹華慣用的手段就是利用土地使用證套取,要么違規辦理和變造,要么重復使用。匪夷所思的是,2004年,孫樹華的華林集團將已抵押給農行淮陽縣支行的3宗土地,重復抵押給浦發銀行鄭州分行,套取貸款資金8600萬元;2005年3月,又將已抵押給中信銀行鄭州分行的2宗土地使用權,重復抵押給農行淮陽縣支行。上述2宗土地使用權證均為虛假證件。銀行在資信調查和貸款審批環節暴露出的漏洞之大令人震驚。 其次是內外勾結。截至目前,由于銀行內部人員做“內應”造成的騙貸案占了相當大的比例。北京中正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陳崢等三人,在兩名銀行職員的配合下,兩年內從建設銀行、光大銀行、中信實業銀行騙走1.4億余元。在這起涉案金額高達13.6億元騙貸案中,同樣有銀行內部人員的身影。調查發現,孫樹華騙取的貸款,“轉入農行周口市分行原行長董學之的專職司機陳峰個人賬戶700萬元”。 騙子騙貸屢屢得逞,是我國銀行界管理不力、缺乏內部控制、審計不嚴格等導致的必然結果。在我國不少銀行,一筆貸款雖然要經過層層把關,但一般只有基層的信貸人員負責對貸款人的資信和貸款材料的真實性進行調查———甚至,有的貸款直接是領導指示信貸員去辦理,在這種情況下,信貸員其實也不再對貸款人的資信和資料進行調查。 至于其他審核流程往往只是走走過場,且主要是行政審查而非技術性審查,風險控制幾乎完全掌握在信貸人員手中,這是導致一些詐騙分子與銀行信貸員勾結就能成功騙取貸款的主要原因之一。另一方面,銀行自身財務管理機制滯后和審計的不及時、不嚴格,無法及早發現問題,導致騙貸者不僅能夠成功騙貸,而且能夠連續數次騙取巨額貸款。 13.6億元騙貸大案再次給銀行敲響了警鐘,倘若不及時改進,類似騙貸案可能還會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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