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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抑房價銀行應有所為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3日 07:32 上海金融報
朱德林 最近的一些新聞報道昭示,平抑房價,已經到了刻不容緩的程度。如在上海“兩會”召開前夕,市民信箱網上調查平臺對4000多位市民調查結果顯示:市民最關注“醫療”與“房價”,分別以70%和69%的關注度位居前列;再如“中國億萬人反對高房價”聯合簽名活動不久前在湖南長沙啟動,將在國內20個城市陸續展開,以促成一份有關“個人合作建房”的議案及簽名橫幅議案送呈今年3月初舉行的全國“兩會”。如此浩大的民眾活動,預示著我國房地產業已走到了危險的岔道口。房價原屬經濟問題,但經濟問題與社會問題之間,有時僅一步之遙。對此,有關決策部門應推出強力措施,拯救住房業于將傾,重新回到為民造福的地位。 房價上漲之緣由,近年來社會上也不乏探究,常見“誰在拉動房價上漲”的談論。一個寬泛的答案大體是:“多種利益相關者,如房地產商、商業銀行及地方政府,加上形形色色的投機者共同拉動的結果”。此答案沒有錯,但未擊中要害,也無益于問題的解決。實際上,近3年來政府對房地產的調控,不可謂不努力,但效果甚微,民眾怨聲依舊。那么房價上漲的根源究竟何在?筆者長期持這一觀點:房貸寬松,禍之根源。 寬松的房貨準入政策,歷來是房地產泡沫形成的直接因素。房地產業是資本密集型產業,資本需求量特別大,沒有銀行的參與是難以啟動的,更免談蓬勃發展。銀行資本對房地產業具有生殺予奪之能力,可以促成房地產業迅猛發展,亦可以抑止其發展。房貸資金投入適度,可促進房地產業健康持續發展;投入失時失度,就可能將房地產推至危險境地。 有一種似是而實非的觀點說,目前房價上漲是房產供不應求使然,不關銀行的事。市場價格,供求裁定,一般意義上講完全正確,但在此處不能停止于此,必須探究需求與銀行的關系。人們不會忘記,四、五年前商品房賣不動,百姓望房興嘆,既渴望又無奈,因為手中無錢!時隔數年,房價邊漲邊熱銷,如此旺盛的購買力從何而來?其實婦孺皆知,購買力并非收入增加所致,主要是向銀行貸款負債轉化而來的。可見,有效需求的出資方是銀行而非居民,無怪有人點明:目前商業銀行已成為房產商的最大埋單者。 銀行發放房貸,推動信用式消費,是現代文明的體現,必須肯定且堅持下去。但毋需諱言,近年來房貸的發放,未能把握好進度和數量,依時下的說法,就是偏離了科學發展的軌道。主要表現為量上失控,創造了超現實的消費、過度消費和浪費性消費。既然房價上漲是失度的房貸政策造成的,那么今天就必須調整房貸政策,讓不斷上漲的房價止于今日,而且還逐步下降,回歸到真實水平。 新的房貸政策,宜體現“雪中送炭”,摒棄“錦上添花”,即將貸款發放給居住困難,且有還貸能力的人。對于享受型居住消費需求者,一律說“不”!貸款是商業行為,但不可唯商業化,應體現建立和諧社會、小康社會的社會責任意識。鑒于近年來窗口指導式的房貸調控實際無效,中央銀行必須推出“非常房貸”政策。或者說指令式的規模式房貸政策。這應該視為非常時期的斷然措施,因為市場失靈,所以政府必須干預,不存在回頭走計劃調控之嫌疑!至于新的房貸政策可以細致并且具有操作性,而且能夠監管。新政體現的精神可歸納為三點:一、總量控制,設定房貸在新增貸款中的比例,依據是房地產業在國民經濟中應占的比例;二、貸給解決住房生存性需求者;三、對享受型住房需求者一律不貸。以上房貸新政如能實施,房價上漲之勢必能遏制無疑,而且還能逐步回歸至淡出暴利的價位。此舉就短期利益衡量,房產商與銀行可能有短痛之感,但從長遠利益計,房產商與銀行亦將是受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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