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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俊波:重視發展弱勢金融體系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6日 11:01 新浪財經
由中國金融學會、金融時報社聯合主辦,新浪財經獨家網絡合作的2006中國金融論壇于2006年12月26日在北京友誼賓館聚英廳舉行。本次論壇主題為“和諧社會 中國金融業的社會責任”。新浪財經獨家圖文直播本次論壇。以下為副行長項俊波演講實錄。 項俊波:女士們、先生們大家好。非常高興參加2006中國金融論壇。這次論壇選擇和諧社會:中國金融業的社會責任為主題非常有意義。這個主題不僅有鮮明的時代特色,緊扣主題,而且直接點明了當前中國金融業面臨的一個非常現實的課題,即金融業作為現代經濟的核心,究竟應當在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建設中發揮什么樣的作用和承擔起什么樣的社會責任的問題。應該說這是我們每一位金融從業人員尤其是金融工作領導者必須認真思考和深入研究的重大課題。 前不久,我曾在一些相關的理論刊物上發表了重視發展弱勢金融體系,推動和諧社會發展的文章。今天借此機會,我想進一步談談提出發展弱勢體系的背景,弱勢金融體系的具體含義,以及發展我國弱勢金融體系的著力點等問題,與大家一起討論。 一、關于提出發展弱勢金融體系的背景。大家知道在現代金融與社會的關系相互依存,密不可分。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秩序平穩快速的增長,綜合國力大幅度提升的同時,積累了一些深層次的矛盾和問題,導致經濟和社會發展出現結構性失衡。這種結構性失衡突出的表現在區域發展不平衡,城鄉發展不平衡,產業發展不平衡等三個方面。這三個不平衡的一個直接后果就是導致了弱勢地區、弱勢產業和弱勢群體的產生和不斷擴大,并直接影響了國民經濟的發展和整體社會的和諧穩定。而在決定這些弱勢地區、弱勢產業和弱勢群體的發展中,重要的方面就是金融的支持和參與程度,在這一方面金融業曾經做出過很多的努力和不少的探索。特別是在支持中西部地區的發展、新農村建設和支持下崗失業人員、扶貧計劃和助學貸款計劃方面提供了很好的理論,產生了很多好的經驗,探索的很好好的做法。當然這里也有很多深刻的教訓。但總體上看,無論是這些理論和經濟,還是這些做法和教訓,大多是針對一時一事,缺乏系統性,沒有基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戰略高度進行歸納、總結和開展實踐。由于缺乏系統的能力指導和推動和諧社會建設的金融體系、制度體系和政策體系,因而在推動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的實踐中,也難以發揮金融業整體合力。金融新世紀,尤其是黨的十六大以來,我們明確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戰略地位,剛剛解釋的六中全會又做出了關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全面啟動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偉大工程。金融作為現代經濟的核心,并當并且能夠在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發揮重要作用。從目前來看,我國的金融發展還存在一些不能適應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的地方,需要我們在今后的金融改革發展中有重點的加以突破。這其中重要的一點就是要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做出系統的理論分析和探討,找準金融支持和諧社會建設的突破口和著力點。既然結構性不平衡是制約的重要方面,金融就應該在解決結構性不平衡方面有所作為。 具體的說,就是金融業要鄙棄嫌貧愛富的觀點,對經濟發展中相對落后又急需金融支持的行業、地區和群體給予必要和應用的支持。這既是金融業支持經濟發展的要求,也是金融業支持社會和諧發展的責任。基于上述的考慮,我覺得有必要提出發展弱勢金融體系的概念和構想。以充分發揮金融業在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中的作用。 二、關于發展弱勢金融體系的具體含義。 所謂的弱勢金融是指針對經濟和社會中發展相對滯后并影響整體經濟和社會協調均衡發展的部分進行金融扶持的行為。從我國目前來看,重點是指金融對以農業為主的弱勢產業,以中西部為主的欠發達地區以及對農民、下崗失業人員為住的弱勢群體的扶持。提出發展弱勢金融體系是對短期效益為目標的反思和修正。一般而言,在金融體系不發達的國家,發展的機會往往只屬于有一定資本積累的少數人,而那些缺乏資本積累的人,往往有上市發展的機會但是不能分享到金融體制的好處,如果制度安排適當,發展多樣,就有可能通過某種方式或適合的金融工具為那些缺乏資本積累但是有能力的人提供支持,使其獲得發展機會。即使遵從效力優先的原則,也能夠促進那些弱勢產業,使經濟發展成果惠及所有群體,從而推動實現和諧社會建設的目標。 從國際經驗看,對弱勢產業、弱勢群體和弱勢地區的金融扶持方式一般有政府直接參與型和政策引導型兩種。其中政府指導型主要是設立政策性的機構,政策引導型則是通過政府通過引導力量加大對這些企業的投入。但是弱勢金融并不僅僅局限于政策性金融行為,還包括商業性、合作性與慈善性的合作行為,是相對完整的金融體系。各國國情不同,弱勢金融體系的具體形式也有所不同。一般來說,一個相對完整的弱勢金融體系至少包括弱勢金融的機構組織體系、法律制度體系和政策扶植體系這三個方面。 首先是弱勢金融的組織體系,從國際經驗看,不少國家的弱勢金融組織體系都比較健全,既有政府的金融機構,又有民間的金融機構,又有商業興機構和私人借貸,互為補充,互為支持。弱勢產業的發展,例如美國友政府農業信貸機構,農場主合作金融的系統。日本有農民工庫作為政策新金融機構。印度既有合作型機構又有政策型金融機構和商業銀行等支持發展。此外,還有40多個國家有政府設立的農業保險機構提供農業保險業務。對支持落后地區發展方面,各國普遍采取政策性金融、開放性金融等方式,全世界專門為開發落后地區設立的金融機構數量達到450多家,40%在拉丁美洲,非洲每個國家都開設了此類銀行。有150多個國家建立了養老機構,半數以上的國家建立了政策性醫療保險機構,還有很多國家建立了多種形式的助學貸款支付體系。在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其次弱勢金融的法律制度體系。大多數國家都通過完善的法律體系來規范金融機構的運作,嚴格將金融類的法律法規分為針對商業性金融的一般法律和針對合作型金融的專業法律,避免人為因素的干預,有法可依,保證這些金融機構更好的為農業、農村、弱勢產業和群體服務。許多國家制訂了專項的法律,比如美國的聯邦農業貸款法案,農業信用法案,社區投資法,日本的開發銀行法,德國福興信貸法,韓國長期信用銀行法,印度的農業中間信貸和開發公司法案等,這些法律在發展過程中不斷完善,對促進支持弱勢地區、弱勢產業和弱勢群體的機構發展起到了保障作用。 第三政策扶持體系,對于欠發達地區弱勢產業和弱勢群體的投入效率低、風險高的情況,各國通過財政為相關機構的注資提供擔保、見面稅收和利息補貼等政策支持來提高補償率。德國政府對德國福興信貸銀行扶持弱勢群體的所有債務都提供擔保,全體免費和補給股東分紅等政策,利潤全部補充資本金。日本開發銀行可以免交地方稅和法人稅等,韓國政府對扶持弱勢產業發展發生產業金融債券的本息償還給予保證。美國聯邦政府向弱勢地區提供幫助的機構提供信用擔保。在西部開發的鐵路建設中,聯邦政府通過鐵路公司以種種優惠進行扶持。 三、從我國弱勢金融體系的現狀看,我們在這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總體上與發達國家相比,與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相比,還存在著比較大的差距。我個人認為,下一步在發展我國弱勢金融體系方面應該抓好以下三個方面的工作: 首先應該構建弱勢金融體系組織方面有新的舉措。經過多年的改革發展,我國已經初步建立了組織機構,但是功能還不健全,僅以農村金融體系為例,在結構和運作機制方面存在一定缺陷。比如農村信用社仍然經營粗放、管理薄弱、人員素質有待提高,風險比較大的問題。農業銀行作為支持三農的金融主體作用沒有完全發揮出來。補償、分擔和轉移機制還不完善。農村擔保機制還不健全,農業保險還要進一步發展。多種金融體系創新和扶持仍然不足等。 總體來說,弱勢金融體系還有待進一步完善。政策性、開發性、商業性、合作型金融形式也應包括風險投資、擔保、保險、租賃、小額信貸等創新金融組織形式。并形成不同的金融組織形式相互并存、定位明確、合理分工,功能互補,有序競爭、協調發展的格局。以滿足弱勢產業、群體和地區多元化全方位的需求。需要特別提及的是,近年來小額信貸作為新興的扶貧方式,從70年代的小額貸款到80年代微型企業的小額貸款,到90年代以追求貸款覆蓋率為目標的小額貸款已經成為了重要部分。目前,多元化的小額信貸已經構成了體系。今后應該積極的吸取各國的經驗教訓探索出適合我國國情的多元化的落實方式。 其次,要在構建弱勢金融法律體系方面有新進展。弱勢金融既具有金融體系的一般運行規律和經營特征,又承擔著某種政策性和開放性業務,因此發展弱勢金融必須遵循一定的規則,這就需要加強弱勢金融法律法規體系的建設。一是加強對政策性金融的立法,從國際經驗看,政策性金融立法追尋的首要原則是單獨逐一的立法,我國政策性銀行缺乏必要的法律保障,往往只能參考商業銀行法律法規,這不僅導致政策性銀行內部運行機制不暢,也可能影響正確的功能定位,因此要積極的開拓政策性金融的立法,在立法步驟上可以采取先進行政策法規再逐步的過渡。 民間金融作為正規金融的補充,在活躍農村、窮困地區經濟活動,促進經濟發展方面取得了一定的作用。但是由于長期缺乏法律規則,民間金融有很大的安全隱患。我國頒布的非法金融機構等法律法規,對民間機構采取的不支持和取締的態度,近年來它的作用越來越得到認可,但是相關的法律法規建設卻沒有及時跟進,因此應通過完善的法律規定在依法打擊和取締高利貸、地下錢莊等形式的前提下,對正當的民間金融進行保護。 第三、政府的政策引導和扶持是弱勢金融發展的共同特征。政府為弱勢金融提供的支持應該是多方面而且是完善配套的。應該是法律的、經濟的、行政的手段交替使用,直接與間接的方式相互結合的綜合體。如前所屬,在世界各國弱勢金融的存在和發展的歷程看,政府的支持起到了核心的作用。弱勢金融大都建立在政府信用與市場信用的有效結合上,反映了政府支持與市場業績的共同作用。具體來講,一是政府要為特定的金融機構的資金來源提供可靠的渠道,為政策性的信貸投放提供擔保,以確保運作的可持續性,二是注重財政政策和金融政策的配合,體現在財政對金融業務的稅收優惠和補貼以及在業務工作中財政和金融的緊密配合、相互寫作。三是失業保險等社會最低的保障形式加大弱勢群體、產業、地區的轉移支付。增強其抗風險能力。 以上是我個人的思考,希望能夠使金融業真正承擔起在推動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中應有的責任不當之處請大家批評指正,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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