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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田勇:農行整體改制要防后遺癥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3日 09:30 人民網-人民日報海外版
郭田勇 ● 既服務農村又要盈利是考驗 ● 需建切實有效公司治理結構 ● 協調平衡農村城市金融關系 ● 股改并不意味一切矛盾終結 隨著工行A+H股的成功上市,我國四大國有獨資商業銀行中的三家股改階段已告結束,惟有中國農業銀行的改革問題依舊懸而未決。近日,這一問題又成為各方關注的焦點。 其實,圍繞農行股改問題的討論已經持續了幾個月,而且,隨著討論的不斷深入,農村金融問題得到了農行前所未有的重視:先是于5月下旬發布《關于積極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意見》,明確提出“從2006年開始,全行投放的涉農貸款和投向縣域的貸款不低于全行年增量的30%”;之后,經過領導層緊鑼密鼓的基層調研與內部討論,農行明確將支持縣域經濟發展、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作為其未來業務發展的重點;近期,這一繼續“姓農”的市場定位也得到監管層的多次首肯。 厘清了市場定位,余下的問題,便是對具體股改路徑的論證。從學術層面來看,相對于整體股改,按省域進行股份制改造是有其合理之處的:首先,將有利于各省級行因地制宜地促進地方經濟發展,使農行更多地為地方經濟特別是農村經濟服務。其次,省域股改后,各家銀行的規模明顯縮小,經營管理鏈條縮短,有助于形成更為有效的公司治理。第三,將會使投資者的出資門檻大大降低,有利于在同一標準上廣泛吸引海內外戰略投資者、并形成競爭機制,這也會降低中央政府需支付的改革成本。 但從現實層面來看,省域股改也會面臨一些不容回避的問題。首先,由一家銀行分離出30家左右獨立實體,其操作成本顯然比整體股改要高,并有可能給農行系統帶來不穩定因素。其次,以農行目前龐大的不良貸款數額和較少的資本金數量,即便省域股改,中央政府也不能當甩手掌柜而依舊必須拿錢注資,這就會出現一種新的金融組織形式——中央控股的地方性商業銀行,這里面無疑將有中央與地方的關系協調問題,這一協調成本究竟有多高,不是一個簡單的經濟問題,也并非從學術層面所能考量。 因此,農行的股改方案有待于決策者站在更高的層面、從全局的視角來統籌把握最后定奪。 綜觀近日各方報道,農行有可能最終進行整體股改。筆者認為,如果農行選擇整體改制,還需未雨綢繆對日后可能產生的“后遺癥”進行超前防范。 首先,農行已明確繼續“姓農”,這就意味著,為了不斷加大對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支持力度,未來其“點多面廣”的局面將會有增無減。這樣,與其它幾家國有銀行相比,農行的經營環節明顯要多,管理鏈條明顯要長,因此,形成有效公司治理結構的難度也就明顯要大。須知,未來農行既不是不以盈利為目的的政策性銀行,也不是強調為農民提供金融服務功能的信用合作機構,其本質依然只能是商業銀行。因此,既要服務于農村經濟又要盈利無疑是對整體股改后農行的一個嚴峻考驗,這就有賴于建立一套切實有效的公司治理結構。 同時,如何協調與平衡好農村金融與城市金融的關系也將是農行面臨的一個重要問題。由于現有的城市業務已成規模,將其放棄并完全置身于農村金融市場并非一家商業銀行的理性做法,因此農行未來發展中仍舊會處于農村與城市業務并存的局面。這樣,在它上市以后,農村業務與城市業務如何平衡就變得至關重要。比如,在資金管理方面,如果將資金從中西部調集到收益率更高的東部沿海城市,符合商業銀行的理性做法,但將不利于新農村建設;如果僅從建設新農村角度出發,將資金從東部沿海城市調集到西部農村地區,將有悖于商業銀行的本質,也會遭到股東們或戰略投資者們的質疑。 因此,農行整體股改并不意味著一切矛盾就此終結,仍有不少問題需要解決,而如何形成切實有效的公司治理和如何協調好農村業務與城市業務的關系將是改革能否最終取得成功的兩個關鍵點。 (作者為中央財經大學中國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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