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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改革:上市只是第一步 并非可以包治百病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5日 04:43 第一財經日報
上市遠非意味著銀行改革的成功,要使國有銀行的公司治理與市場發達國家大銀行相比,還有大量艱苦細致的工作要做,首先,要確立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之間的明確分工,建立規范化的委托代理關系 郭田勇 國有商業銀行改革,是近期中國金融領域最引人關注的事件。幾年來,沿著政府注資、財務重組、設立股份公司、引進戰略投資者、建立公司治理框架、擇機上市這一改革路徑,交行、建行、中行、工行的股份制改造相繼完成,農行改革也蓄勢待發。 與此同時,幾大銀行紛紛叩開了境內外資本市場的大門,交行、建行、中行的IPO均獲得了巨大成功。近日,作為境內最大的一家商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A+H股的同步發行上市,又將這一進程推向了新的高潮,預計將會刷新多項歷史紀錄,并創出全球企業新股發行籌資額的新高。 銀行上市難以包治百病 應當說,銀行上市取得的巨大成功足以令廣大民眾歡欣鼓舞,也讓業界人士彈冠相慶。但在冷靜之余,我們尚需看到,銀行上市只是為股改階段畫上了一個完滿的句號,但它并不能包治百病。比如,前段時間幾家上市銀行的一些動向就足以引起我們的思考與警覺。 首先是建行、交行等幾大銀行之間的輪番換帥。這如果是在股改之前,各家國有銀行有些機關化色彩,因此干部的頻繁調動還屬正常,公眾也容易理解;但在股改并成為上市公司后,人們就會對此心存疑慮,任期五年的高管層,在不到兩年時就發生了重大更迭,這會不會對銀行經營管理產生影響?這種調動,符合現代公司治理的原則嗎? 其次,銀行股權激勵制度和薪酬改革計劃的提出,也在社會上引起不小反響。應當說,以股權、股票期權等手段激勵高管層以促其勤勉敬業,這在市場發達國家的上市公司已成為慣例,而且事實證明,這一制度有助于公司創造更多的價值。但在我國,社會的平均收入水平還比較低,而銀行業又屬于收入偏高的行業,其高管層自然就似“富廟里的富方丈”,這時再對他們予以股權激勵,就有可能進一步拉大社會的貧富差距,因此民眾的不滿和非議是可以理解的。 但另一方面也要看到,銀行股改的目的就是使其成為真正市場化經營的企業,因此自主地決定收入激勵機制應為題中之義,目前人才成為金融全面開放后中外資銀行爭奪的焦點,已成為各方共識,相比之下,中資銀行的低工資會否使其人才流失愈發嚴重? 姑且不去辨析這些非議中究竟孰是孰非,爭議本身就足以表明,國有銀行改革還需繼續深化。我國國有銀行從改制到上市的過程,更多的是“物理”層面的變化,政府通過剝離不良貸款、注入資本金、引進戰略投資者等外部手段,把國有銀行打扮成了“靚女”,并在資本市場上賣出了好價錢。這一過程中,政府的作用是首位的,但銀行本身的法人治理水平等“化學”層面的變化還相對較小。 致力于公司治理機制的完善 因此,上市遠非意味著銀行改革的成功,而只能說改革初見成效,或者說只是邁出了萬里長征的第一步。要使國有銀行的公司治理與市場發達國家大銀行相比,從“形似”達到“神似”,還有大量艱苦細致的工作要做。 首先,要確立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之間的明確分工,建立規范化的委托代理關系,這里關鍵要做到公司治理的國際慣例與中國特色的有效結合。考察發達國家的公司治理,獨立董事制度和監事制度分別起源于以美、英為代表的外部治理模式和以德、日為代表的內部治理模式,二者在同一公司中一般不并存。但在我國,出于更為有效地治理公司的良好愿望,同時引入了這兩種制度,此外“黨管干部”也是中國公司治理中的一個特點,很多學者提出,這種“多龍治水”的管理框架,是否會導致實踐中的政出多門、相互扯皮,進而降低經營管理效率? 這種擔心并不多余。但換個角度思考,這種貌似的劣勢如果能夠揚長避短、為我所用,也許就能轉化為優勢和勝勢,比如銀行改革中曾有觀點主張“踢開黨委鬧革命”,其實,黨委會作為把握銀行發展的政治方向和做好日常性黨務工作的機構,是十分必要的,但如果它越俎代庖參與銀行經營管理決策,就有可能對公司治理產生負面影響。因此,核心問題在于銀行管理層必須分工合理、責權明確,建立一個相互監督制衡而不是互相推諉扯皮的公司治理架構,這或許是銀行改革能否最終取得成功的關鍵所在。 發揮匯金公司作用 另外,還要進一步發揮中央匯金投資公司對國有銀行公司治理的促進作用。匯金公司成立于2003年底,起初不少人認為它是一家為解決央行為中、建兩行注資的合法性問題(因為從理論上講,央行不能直接持有商業銀行股份)而產生的應急機構。但經過幾年發展,特別是在它相繼為交行、工行等機構注資之后,其未來定位逐漸清晰。匯金公司不僅作為央行外匯儲備管理的一個投資平臺,對創新外匯儲備管理模式具有重要意義,同時,它以公司化、市場化的方式推進銀行治理的完善,改變了以往政府直接管理企業而導致的“所有者缺位”的狀況,成為了實現國有資本出資人職能的新型模式。 但由于體制上、制度上的原因,目前匯金公司對銀行治理的促進作用還未得到充分發揮。正如央行副行長吳曉靈所言,應“借鑒新加坡淡馬錫公司的經驗落實出資人責任,把匯金公司辦成金融控股公司,對所投資的金融機構行使大股東權利”。筆者認為,下一步要提高匯金公司派出董事的專業化、職業化程度,為此,應逐步將現有的由各相關政府機關選派董事的制度,改革為通過市場化的公開招聘與考核來進行選拔,以增強其履職能力,加強上市銀行的公司治理。發揮市場治理作用 還需看到,本輪股改主要集中于總行層面,而分支機構相對變化較小。因此銀行上市之后,還需繼續將改革向縱深推進,實現總分行上下聯動,形成切實有效的風險管理機制和內控機制,并確保新體制、新機制在全系統內全面、有效運行。 同時,用人制度、收入分配制度不合理等問題在國有銀行內還普遍存在,對此要繼續深化人力資源改革和薪酬分配制度改革,并全面落實責任追究制度,嚴查違規失職案件,確保穩健經營。 最后,銀行上市后,要發揮資本市場對銀行治理的促進作用,加強信息披露工作,提高透明度,樹立國有控股的公眾銀行的良好形象。與此同時,政府和社會各方也應做好金融生態的培育與建設,為銀行發展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作者為中央財經大學中國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插圖/蘇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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