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財經縱橫

網銀賬戶被盜 這事兒怨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 19:27 東方今報

  主持人 今報記者 趙穎 馬凌

  【時間】2006年8月25日下午3點【地點】東方今報社

  【到會嘉賓】侯曉根 中國工商銀行河南省分行電子銀行部總經理

  袁波濤 招商銀行鄭州分行信息技術部副經理

  高萬青 河南財經學院財政金融系副教授

  王超峰 天基律師事務所律師

  陳小龍 河南省數字證書認證中心企劃部總經理

  當IT與銀行相遇,人們享受到了前所未有的便捷,網上支付日漸成為更多人的選擇。同時,安全也日漸成為網銀最大的軟肋,黑客、假網站、假短信威脅著網銀客戶的賬戶安全。

  近日,一場“網銀集體

維權”事件再次把網銀推上風口浪尖。資金被盜客戶遷怒于銀行,銀行則說,這是客戶沒有保護好自己的密碼。這事兒究竟怨誰?

  電子銀行是銀行發(fā)展的方向,這是不爭的事實,但如何才能使電子銀行有序地發(fā)展?嘉賓們認為:健全法律、明確各方責任是根本。

  資金被盜,無一不是客戶的卡號、密碼泄露造成的

  主持人:電子銀行因為便捷,規(guī)模效應明顯,發(fā)展十分迅速,目前河南的電子銀行發(fā)展情況怎么樣?

  袁波濤:電子銀行我們做得很早,目前的發(fā)展情況還是很好的。銀行網點的輻射面有限,電子銀行的規(guī)模效應比較明顯,客戶量越多,成本越低,電子銀行的優(yōu)勢就在于此,它的前景應該是非常好的。

  侯曉根:從銀行學的角度來講,電子銀行是一種新的結算渠道。它是銀行業(yè)里的朝陽產業(yè),包括網銀、電話銀行、手機銀行,這是銀行一次翻天覆地的革命。目前花旗銀行的電子銀行占比約為80%,匯豐銀行的電子銀行業(yè)務達到96%,內地的銀行電子銀行業(yè)務占比最高也就是1/3左右。

  工商銀行河南省分行2000年12月份開通電子銀行業(yè)務,實質性的業(yè)務是從2001年開始的。發(fā)展到今天,在河南這一塊兒,電子銀行業(yè)務在整個工商銀行的業(yè)務量中三分天下還要多。應該說我們的電子銀行業(yè)務發(fā)展得非常好,非常快,也非常理想。在河南,我們的網銀自助注冊客戶每年都是幾十萬的增加。

  現在大家對網絡安全非常關注,前幾天有新聞說多少重密碼都擋不住網銀賬戶被盜,還說工商銀行的網站全國范圍內受到木馬

病毒的侵蝕,我覺得這些都是一知半解的東西。這其實說明了兩個問題,一個是工商銀行電子銀行確實走出去了,這是一個大好消息,一個是各種文化層次的人都來用工商銀行的電子銀行,因為普及面太廣,一些不法分子,便想鉆空子,謀取不義之財。

  主持人:這正是老百姓這段時間比較關注的問題,電子銀行到底安全嗎?

  侯曉根:銀行的網站,不能說絕對,但目前一般情況下是攻不破的。目前工商銀行從防火墻的設置到網絡的安全、監(jiān)控這些方面都是世界上最先進的技術。即使地震把工商銀行的數據庫震得翻了個個兒,數據都不會丟,相當安全。現在出現的客戶資金被盜案,根據破案的情況看,無一不是客戶的卡號、密碼泄露造成的。目前敢打包票,因為網站被攻破而導致客戶賬戶被盜的,絕對沒有。

  電子銀行是一個軟產品,銀行應該保證產品的安全性,承擔起更多的責任

  主持人:電子交易是一個鏈條,它包括銀行、客戶、購物網站等,電子交易的安全性需要這個鏈條上的各個環(huán)節(jié)共同努力,他們各應該承擔什么責任?誰是主力?

  高萬青:我使用網銀比較早,在河南省的網民中應該排在前100位,但我的賬戶沒有出過事。這是個人習慣的問題。首先,我的電腦比較安全,第二,我有一個很好的用卡習慣,我不會把身份證號、門牌號碼當成密碼,你沒有辦法把我的密碼攻破。

  為什么會有人被騙?反過來看,被騙的人自己沒有過錯嗎?他是不是有不良的心理或習慣?另外,銀行有沒有一定的責任呢?銀行是不是有一個過度開拓的問題?發(fā)展得多是不是就一定好?是不是每個人都適合做網銀客戶呢?如果說一個人連卡都用不好的話,那么這種網銀客戶對銀行是沒有意義的,是垃圾客戶,而且還會有隱患。

  另一方面,出了事以后,銀行有沒有一個積極的態(tài)度?這種態(tài)度最起碼會讓客戶有一種心理安慰,會促使矛盾的化解。

  還有,在網絡安全的大環(huán)境下,政府的相關部門是不是有一種責任?比如說,監(jiān)管的力度,網絡警察是不是真的做得很好?維護網絡安全,不僅僅要打擊反動,一般老百姓的網絡安全是不是也要有保證呢?既然反動信息能夠截獲,這方面的欺詐信息也應該能夠截獲。國內黑客的水平是比較低的,我想我們的網絡警察是比較容易對付的。

  網銀的安全問題到底該由誰來負最主要的責任呢?都有責任,但銀行應該把責任更多地負擔起來。電子銀行是一種軟產品,銀行應該提供一個安全的產品,提供給網民一個安全的注冊環(huán)境。另外,自助注冊是不是應該被禁止?要強調實名注冊,禁止代理注冊。

  每一個產品都有他適合的客戶群,有所為才有所不為,有些客戶是應該拒絕,或者轉給其他銀行,國內的銀行應該有這樣的意識。

  銀行在這個交易過程中是一個關鍵的角色,銀行應該把各個環(huán)節(jié)串起來,主動和消費者溝通,主動和有關的職能部門,包括公安、工商部門去溝通。畢竟這是銀行的產品,出了問題,最終受損害的還是銀行自己。

  銀行的責任應該有限度地擴張,有責任定期搜索、檢測假網站并公示

  王超峰:責任是以義務為基礎的,銀行有自己的利益、權利,同時也應當負相應的義務,但責任不能無限擴張。

  我認為,網上交易分為三塊,一個是客戶端,一個是網絡交易系統(tǒng),一個是傳輸通道。這里面該是誰的義務,誰承擔義務。要么由法律規(guī)定,要么由合同約定。比如說通道問題,有的通道是由銀行與電子交易的其他參與者建立起來的,應該由其共同維護,比如說,中間供應商,除保障自身網絡系統(tǒng)的安全外,還應保障自身和客戶、銀行之間的通道暢通、清潔,否則就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還有一部分通道是公共資源通道,應該由國家的安全部門、網絡管理部門來維護。

  銀行應該在網上交易的過程中承擔相應主要的責任,也就是說,銀行的責任應該相應地、有限度地擴張一些。這樣不僅保護客戶的利益也保護銀行自己的利益。

  2006年1月份,中國銀監(jiān)會頒發(fā)了《電子銀行業(yè)務管理辦法》,從今年3月1日開始實施。按照規(guī)定,銀行主要有防范義務和提醒義務。銀行不但要把自己的看好了,同時也要提醒客戶防范。銀行還要告知客戶,利用電子銀行交易的話,可能存在哪些風險。

  像假網站、假短信、假電話這樣的詐騙手段,對于老百姓來說是防不勝防的。金融機構應建立起相應的機制,搜索、檢測和處理假冒或有意設置類似于金融機構網站、電話、短信號碼等信息,騙取客戶資料的行為。也就是說,銀行有義務定期檢測一下哪些網址和自己的網址相似,定時公告,提示客戶防范。

  主持人:看來大家都認為銀行應該主動承擔起相對多一些的責任,銀行對此怎么看?

  侯曉根:我們應該向客戶宣傳安全防范,但銀行也有自己的原則,不該承擔的責任一定不能承擔。大家應該各盡各的責任。如果網站被攻破,銀行應無條件賠償。

  其實客戶資金被盜,銀行也是受害者,我們應該共同去防范網絡欺詐,保障網絡交易的安全。我們也有一套應急方案,發(fā)現假網站怎么辦,客戶資金被盜怎么辦等等。

  主持人:從技術層面講,銀行有能力去檢測網絡上的不安全因素嗎?

  袁波濤:比如說,廠家雖然沒有能力覆蓋全國去查假冒商品,但是一旦發(fā)現苗頭,就一定會去查。作為銀行,沒有誰能監(jiān)控互聯網上這么多的網站。國家內的銀行體系沒有國外成熟,但是技術不落后。

  侯曉根:中國的銀行業(yè),整個操作系統(tǒng)不算先進,但是中國的電子銀行業(yè)務,在全世界來說比較先進。

  安全技術不是保障安全的根本,電子交易的安全有賴于法律、個人誠信體系的健全

  高萬青:我覺得銀行應該提供一種更安全的認證方式。

  王超峰:有,一種是口令卡,一種是數字認證。

  陳小龍:數字認證證書相當于一個身份證,是實名制的一個保證。但目前的大眾接受度還不夠,很多人還不知道。目前網銀出現安全問題不是因為銀行的系統(tǒng)被攻破,大多是不法分子通過假網站、假短信盜取客戶密碼,這實際上也是一種欺詐行為,技術層次比較低。這是可以防范的,數字認證技術目前是破不了的。

  王超峰:早晚能破。

  陳小龍:目前它是最先進的,要想攻破需要相當很長的時間和很大的成本。

  高萬青:這還不夠安全,我覺得以后會不會發(fā)展到指紋認證。

  袁波濤:這跟社會發(fā)展有關。現在的社會是陌生人社會,人只能靠證件來識別。除了證件,我沒法證明是我。印度有個人,被認為死亡,身份證也被吊銷。但他實際上沒死,過了幾年又回來,人家卻說他已經死了。現在社會發(fā)展到這樣的地步,每個人都沒法證明自己是誰。原始社會大家都不需要證件,看看臉就知道是誰,后來出現了簽字、章,人越來越不相信別人。發(fā)展到后來,會由生物技術來認證,如DNA技術。

  主持人:剛才王律師說‘早晚能破’,這是不是在說僅有安全技術還不夠?法律能起到什么作用?目前電子銀行業(yè)務的法律保障做得怎么樣?

  王超峰: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多么堅固的鎖,總有一把鑰匙能開。安全技術的發(fā)展不需要速度太快,只要領先一步就可以了,領先太多的話成本太高。

  法律的作用第一是防范,讓不良后果最大限度地減少;第二是懲罰。國家也有相應的規(guī)定,但并不完善,法律永遠是滯后的。要做好法律保障,首先要提高規(guī)范性文件的層次。目前最全面的對電子銀行的規(guī)范,就是《電子銀行業(yè)務管理辦法》,但它是規(guī)章性的,沒有上升到法律層次上。應該規(guī)范交易行為,細化權利、義務。要把銀行、客戶、中間提供商、國家公共系統(tǒng)的責任明確起來。

  主持人:現在各方的責任明確了嗎?

  王超峰:沒有。

  袁波濤:應該加大打擊力度,讓犯罪的成本高于獲利,非法獲利者要考慮成本和收益的問題。

  侯曉根:還要建設個人誠信體系。網絡安全問題,銀行有責任,從某種程度上應該負主要責任,賣出去的產品應該讓大家相信,客戶也該對不正規(guī)操作負有責任。社會應該對網絡安全問題高度重視。

  袁波濤:這有賴于社會的進步、監(jiān)管力度的加強。


發(fā)表評論 _COUNT_條
愛問(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