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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行大案頻發事出有因 積案延緩農行整改進程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7月05日 12:02 法制早報

  見習記者 廉穎婷 綜合報道

  重磅審計報告出臺時機恰恰是農業銀行整改風聲鶴唳之時,對農行以及其他國有商業銀行的影響都非常耐人尋味

  審計查出 2004 年農業銀行違規金額 600 多億元,分支行違規嚴重。 2005 年農行審
計結果顯示,各種違規、涉案金額高達 615.6 億元,公司治理結構及部分信貸潛在風險突出。審計共發現各類涉嫌違法犯罪案件線索51起,涉案金額86.84億元,涉案責任人157名。

  據《華爾街日報》報道,銀監會主席劉明康在本月的一次論壇上稱,未來 2-3 年內,中國農業銀行將有一個明確的改革前景。

  一個可能實施的方案是將農行業務拆分,這一觀點一度在農行和政府官員中引起熱烈討論。

  李金華又發動了一次“審計風暴”。

  6 月 26 日 ,審計署的報告無疑又成為一顆重磅炸彈。

  審計查出 2004 年農業銀行違規金額 600 多億元,分支行違規嚴重。 2005 年農行審計結果顯示,各種違規、涉案金額高達 615.6 億元,公司治理結構及部分信貸潛在風險突出。審計共發現各類涉嫌違法犯罪案件線索51起,涉案金額86.84億元,涉案責任人157名。

  一組讓人觸目驚心的數字。

  “這次審計的確查出了很多問題,特別是分支行的違規經營。”農業銀行總行一位高管坦陳,“未清查的大量案件(和犯罪線索)很可能對目前的整改進程產生影響。”

  農行大案頻發事出有因

  細心的人不難發現,從今年年初的中行雙鴨山支行案,到交行沈陽分行重大挪用客戶資金案,在短短半年時間里,媒體公開披露的國內商業銀行大案已經有 6 起,涉案總額高達數十億元。

  銀監會主席劉明康在分析頻頻曝光的銀行大案時說:“銀行業案件呈現一些新特點新趨勢,主要是操作風險領域案件呈上升趨勢,特別是刑事犯罪案件頻發,內外勾結案件凸現。”

  面對國內商業銀行大案的頻頻曝光,使得公眾對國內商業銀行特別是國有銀行的信心指數不斷縮水,所引發的對中國金融業改革的信任危機也難以抹去。

  這次的審計報告就指出,這些案件既有外部人員惡意騙貸,也有農業銀行部分員工內外勾結參與作案。其實農行的違規資金只是個案,但商業銀行在金融風險管理上存在的問題與漏洞,并非是個別現象。

  導致案件頻頻發生的一個主要原因,就是內外勾結。

  到網絡上搜索一下不難發現,搜索結果顯示大部分商業銀行案件都與“內鬼”緊密聯系。

  翻閱一下前兩年的歷史資料,也是如此。

  2002 年的年度審計報告中有這樣一段: “( 審計署 ) 抽查建行廣州地區 8 家支行的樓宇按揭貸款,發現有 10 億元是虛假按揭,有的不法分子甚至內外勾結,騙取銀行資金。如廣東省汕尾市公安局某副局長, 1998 年至 1999 年,冒用他人名義,出具虛假證明,騙取建行廣州市芳村支行按揭貸款 3793 萬元 ……”

  “可以說,時有案發的銀行信貸員、銀行會計等工作人員挪用、貪污巨款事件,在某種程度上,與所在銀行的行長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甚至漠視、縱容是密不可分的。”一位業內人士直指銀行內部管理的疏漏。

  李金華在去年底的全國審計工作會議上就指出,違規問題和案件基本都發生在基層分支機構,內外勾結作案問題比較突出,相當一部分與各級主要負責人有關。

  除此,基層分支機構也成為商業銀行案件發生的軟肋。

  有專家就分析指出,從近年來發生的銀行大案來看,無論是審查不力違規貸款,還是“家賊”與“外鬼”勾結詐騙,問題大都出在銀行的分支機構。基層分支機構之所以成為大案頻發的“重災區”,主要原因是分支行權力過大,上級對下級風險監控不嚴。

  審計結果暗示

  農行改革加速?

  面對審計結果,農行反應神速。

  6 月 26 日 國家審計署發布 “ 對農業銀行 2004 年度經營情況的審計公告 ” 之后,針對其中提到的問題,農行在 6 月 27 日 作出正面回應,稱其中的問題將近 80% 已經整改,已處理相關責任人 1331 人次,其中包括撤換了 3 家省級分行的行長。

  據農行介紹,針對審計署所查出的問題,此前由農總行領導帶隊,派出 10 多個工作組分赴發案行,重點督查,確保每個案件查結到位,人員處理到位,并及時將犯罪分子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與此同時,對問題多、案件高發行,由總行監察部牽頭,有關部門配合,進駐該行進行專項整治。

  就在農行進行整改的同時,一些業內人士也表達了他們對這次審計結果的看法。

  在他們看來,“單從審計內容上來看,只是審計署的一項常規工作,審計署每年都會對金融機構進行審計,只是剛好這次是農行”。

  “實際上現在的情況比過去已經好了很多。”農行于今年 5 月 16 日公布的 2005 年年報顯示:農行不良貸款率下降到 26.17 %,比 2004 年下降了 0.56 %,經營利潤同比增加 105.09 億元, 2005 年達到 424.83 億元,消化歷史包袱 346.05 億元,同比增加近一倍。

  農行整改之迅速是有理由的。聯系到目前農行改革的態勢,這次審計結果的出臺非常耐人尋味。先有報道稱農行改革方案總體框架為“取消現設于北京的農行總行,以省為單位設立總行,將農行地方化。”亦有報道稱改革方案為“總行只保留信用卡中心、清算等職能部門,另外設立投資公司,與地方政府共同參股農行”。對此,農行總行研究室負責人召開新聞發布會予以否認,并認為“整體改制、擇機上市”的改革路徑更符合農行實際。一時間,農行改革之事宛如山雨欲來,農行到底是應該被分拆還是遵循之前建、中、工行的改革路徑?

  農行本身的實際情況遠較其他幾個國有商業銀行復雜。由于曾經專業分工的歷史原因,農行承擔了大部分與農業有關的政策性金融業務,這產生了以下三大影響:一是農行承擔了大量涉農政策性貸款,資產質量一直難以有效提升;二是農行的總體客戶質量一直不如其他國有銀行;三是農行人員包袱最重,管理鏈條長,經營效率低于同業水平。目前,農行下屬機構數量仍然高達 31004 個,是工行的 1.46 倍、中行的 2.74 倍、建行的 2.13 倍, 61% 的機構處在縣及縣以下地區, 51% 左右的員工在縣及縣以下地區工作;政策性貸款余額達 4140 億元,其中不良貸款 3490 億元,占農行全部不良貸款的 47% 。在羅列出這些數字之后,我們可以看出,農行情況之復雜遠遠超出一般想象。而制訂一套合理的農行整體改革方案,需要決策層有大智慧。

  農行拆分機率

  低股改難度大

  在中國金融體系中占據比重最大的工商銀行啟動了股份制改造計劃,交通銀行在香港成功上市,中國銀行也成功上市。

  這些都表明股份制改革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扭轉當前銀行存在的一些弊病。

  而依靠農行現有的管理和經營水平,有效地遏制和消化全部不良貸款還比較困難。

  因而多數人都認為,農行及時啟動股份制改革是非常必要的。“通過股改能使農行在公司治理方面上一個大的臺階。”中央財經大學 郭田勇 教授說。

  政府是否會為農行注資以改善其不良貸款也成為大家關注的焦點。

  先前為協助中國銀行上市,國家對中國銀行管理層進行了重組,并向其注資 225 億美元,幫助其清理不良貸款。這使得中國銀行成功上市,并成為中國最大的一筆首次公開募股 (IPO) 活動。但目前尚沒有消息顯示農業銀行是否會得到注資。

  除了股改,還有猜測說,農行將要進行拆分。

  據《華爾街日報》報道,銀監會主席劉明康在本月的一次論壇上稱,未來 2-3 年內,中國農業銀行將有一個明確的改革前景。

  一個可能實施的方案是將農行業務拆分,這一觀點一度在農行和政府官員中引起熱烈討論。

  當時有地方媒體報導稱,央行行長周小川提出了此類議案。

  劉明康表示,政府仍然沒有確定是對其進行整體改制還是分拆改制,但思路可能包括考慮將其重組成為一個個較小的機構。

  目前流行的“分拆農行”方案有三個基本假設:讓各分行成立獨立法人同時撤銷總行;政府愿意且有能力參與農行的重組;分拆之后政府不會對轄內金融機構進行重組。可事實上這三條假設都未必能成立。

  首先,中國銀行業的整體生態情況是江浙滬等發達地區銀行普遍賺錢,而東北海南等地的金融機構普遍虧損。分拆方案之下,贏利良好的分行,地方政府當然歡迎。但贏利狀況極差地區的政府財政實力本來就差,再讓其掏出大筆資金進行重組顯然不現實。其次,地方政府的參與肯定會帶來與省內其他金融機構的重組,其震動甚至有可能大于農行整體改制方案。第三,最重要的是,分拆方案之下將會出現 30 余家新的金融機構,如果風險控制問題不解決,長期內全社會將承擔更高的成本。因此,可以得出結論:既然分拆方案的邏輯前提不能成立,分拆方案就不算是解決之道。

  農行審計報告

  背后的“行長經濟”

  上海財經大學金融學院院長 戴國強 教授認為,面對一起起銀行大案,許多人習慣性地把它們歸咎于銀行系統的規章制度不健全、內控體系不完善,卻往往忽視了問題的本質所在——“行長經濟”。

  事實上,我國金融業并非缺乏內控或者監管的相關規章制度,但讓那些“熟知內情”的人無法回避的是,業內許許多多“變通”規則的做法普遍存在、經久活躍,是不爭的事實。

  許多規章制度或者難以操作,或者常常被心照不宣地打破,使得不少銀行漸漸演化出了“領導所說就是規則”的潛規則。

  于是在“上行下效”之中,一些職員有了“領會”:只要不觸犯行長的利益,執行規章制度是“事在人為”的。

  另外,銀行大案頻發也暴露了我國銀行業在操作流程、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與缺陷。

  目前,銀行業案件呈現出四大特點:一是刑事犯罪案件頻發,內外勾結案件凸現;二是盡管銀行案件總數穩中有降,但涉案金額上升;三是大部分案件集中在基層;四是因賭博、炒股、經商等原因誘發的案件比重較大。

  “這些案件的發生,是舊體制的弊端、當前社會矛盾、社會信用環境以及傳統的銀行文化等多種因素相互交織與作用的結果,也是商業銀行自身管理體制不完善、基本制度執行不力、內控制度不落實和對基層機構特別是對機構負責人管控不到位造成的。”劉明康在一次會議上強調說。

  【相關鏈接】

  中國農業銀行違規經營

  一是違規辦理存款業務142.73億元。主要問題是違規使用存款科目、違規開立存款賬戶,個別單位甚至違規動用客戶存款。

  二是違規發放貸款276.18億元。主要表現在

汽車消費貸款、土地儲備貸款和扶貧貼息貸款等方面,致使農行形成了大量的不良貸款。

  三是違規辦理票據業務97.18億元。這主要是由于農行一些基層分支機構對票據業務審核把關不嚴,且存在大量違規操作造成的。其中,河南信陽市分行 2004 年辦理的貼現業務額 24.7 億元,其中無真實貿易背景業務額達 21.9 億元 , 比例高達 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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