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周刊:中國銀行業如何接軌巴塞爾協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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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14日 12:02 中國經濟周刊 | |||||||||
國際金融界普遍認同的國際標準——《巴塞爾新資本協議》,如同商業銀行必須遵循的銀行經營與管理的“ISO標準”,它是商業銀行在國際市場上生存的底線。《新資本協議》為我國銀行業的風險管理水平迅速趕上發達國家提供了一條捷徑,其核心內容—內部評級法將成為我國銀行風險管理和資本監管的主流模式。 ★文/武劍
代表國際銀行業新的監管趨勢和要求的《巴塞爾新資本協議》(下稱《新資本協議》),于2004年6月正式對外公布后,十國集團和歐盟便宣布于2006年實施該協議,一些發展中國家也積極準備向實施新協議過渡。 盡管我國銀監會表示在實施《新資本協議》的頭幾年,仍將繼續執行老協議,但這并不代表對《新資本協議》采取拒絕態度,《新資本協議》為我國銀行業的風險管理水平迅速趕上發達國家提供了一條捷徑,而作為《新資本協議》核心的內部評級法也將成為我國銀行風險管理和資本監管的主流模式。 不接軌就要“挨打” 內部評級法是《新資本協議》的最主要創新之一,它是商業銀行利用銀行內部信用評級體系確定信用風險最低資本要求,確保銀行資本充足,反映銀行特殊風險的一種方法。目前,許多先進的商業銀行都開始應用內部評級模型進行風險計量和管理,很多指標不僅可以作為信貸決策的重要依據,而且廣泛應用于資產組合分析和經濟資本分配等高端管理領域,對銀行業務發展提供了清晰和可操作的政策指引。 相比之下,我國銀行業在內部評級體系方面處于落后狀態。現在,國外銀行進軍國內的勢頭越來越猛,他們的競爭優勢不僅體現在前臺營銷能力上,而且更多存在于后臺的風險管理領域。風險管理領域恰恰是我國銀行業“難守易攻”的“軟肋”。 盡管《新資本協議》的實施完全是自覺、自愿的,但如果銀行不實施,就會在許多方面受到限制,比如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世界銀行的貸款條件已經與《新資本協議》的執行情況掛鉤;發展中國家若不能達到《新資本協議》要求,其銀行就難以在發達國家拓展金融業務;在發達國家設立的子銀行要按照東道國監管當局的要求執行《新資本協議》。若母行仍采用傳統管理模式,而該銀行內部同時運行多種管理體系,不僅大大增加運營成本,也不利于風險政策的貫徹實施。 按照《新資本協議》的要求,內部評級系統應提供違約概率、違約損失率、預期損失、非預期損失、有效期限等關鍵性指標,這些指標不僅是計算資本充足率的重要依據,也在銀行內部的授信審批、貸款定價、限額管理、風險預警等信貸管理流程中發揮著重要的決策支持作用。國外銀行的風險管理之所以相對成熟,詳盡的內部評級系統發揮了相當重要的作用。 風險控制重在數據 長期以來,人們一直認為數據質量是實施內部評級法的主要障礙,但如果不從現在就著手準備,那么中國銀行業永遠也達不到內部評級法的要求。看看我們的“鄰居”,像印度、馬來西亞、新加坡這樣的國家早先都表示自己銀行的數據質量不好,不具備實施內部評級法的條件,但到了2004年,這些國家都相繼宣布實施《新資本協議》,原因就在于他們的銀行這幾年“臥薪嘗膽”,做了大量的數據準備工作,現在的基礎條件基本成熟了。而我們3年前也說自己數據不行,到現在還在說不行,相比之下,信心少了些,底氣也少了些。 其實,讓我國銀行業底氣不足的兩個原因(銀行數據積累不足;銀行掌握的企業數據不實)并沒有想象中的那么嚴重。首先,國內幾家大銀行目前都具備了較好的管理信息系統,1999年國有銀行進行大規模不良資產剝離,從2000年起新發生信貸業務的數據都有系統記錄,迄今基本上都有3-4年的數據。根據內部評級法的相關要求,國內大銀行現在完全可以建立內部評級系統了。至于數據不實,也不是充分理由,我們總說國內企業數據不可信,但誰也沒有測算過這些數據到底不可信到什么程度。數據有水分是正常的,就連國外也不少見。有水分并不是致命錯誤,關鍵是要把水分控制在可接受的程度范圍內。不實的數據對評級模型只會產生一定程度的擾動因素,很多時候模型是可以容忍的。國外銀行的實踐表明,即使在當前數據不完全準確的情況下,模型計算出的結果也有一定參考價值,總比純粹拍腦袋決策要好。 有銀行做過數據分析,我國制造業財務報表的可信度約為70-80%、商業和房地產企業約為60%、大型企業數據可信度約為80%、中小企業分別為70%和50%。重要的是,數據總體可信度在最近三年有了顯著提高。預計隨著內部評級系統的推廣使用和信貸管理的加強,數據質量肯定會進一步趨向好轉。當然,如果模型精確度不夠,可以先應用于信貸審批環節,且開始時候僅作為決策參考;當精度提高到一定程度后,可以適當增大模型在審批決策中的權重;待模型準確度足夠高時,再將其用于貸款定價和經濟資本分配。 從國內情況看,經過近幾年數據清洗、數據補錄與數據整合,不少銀行的數據質量,尤其是信用風險和市場風險方面的數據質量有了長足進步。另外,在信貸流程方面,幾大商業銀行都已經或接近完成信貸流程系統建設,實現了信貸業務管理的標準化、自動化和系統化,這就為內部評級法實施創造了有利條件。一系列的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也為內部評級法的實施“保駕護航”。商業銀行正在形成新的信貸文化和風險意識加強,強調對風險源和風險點實施連續監測,對潛在風險進行早期識別和事前防范等。 中國人在數理統計方面很有天賦,如果到國外考察就會發現,在許多著名銀行里從事數量分析的有很多中國人,它們專業技能出色,有的還身居要職,在銀行里很有影響力。這就是說,我們現在并不缺乏人才,也不缺乏硬件設備,銀行管理基礎也正在改善,有時我們缺乏的是對新生事物的遠見和判斷,以及完成一項重要事業的信心。所以千萬不要消極等待,苛求萬事俱備再采取行動。 銀監會需要強硬手腕 實施內部評級法就必須先建立內部評級系統,這是一個龐大的系統工程。如果監管當局不提出明確要求,商業銀行的決策層就很難下決心。因此,銀監會應盡快制定一個明確、可行的實施規劃,最好形成一個比較具體的政策指引。該項政策指引要具有一定強制性,同時也要有一定的靈活性。可以考慮將國內銀行分為三類:A類銀行為基礎較好的大型國有銀行,對這類銀行可確立2009年實施內部評級法初級法,2012年實施內部評級法高級法的總體目標,同時鼓勵那些條件好的銀行先走一步,為其他銀行樹立信心、探索經驗;B類銀行是條件差一些的大型銀行和條件較好的中型銀行,對這類銀行要鼓勵其聯合開發內部評級體系,爭取在2012年實施內部評級法初級法,2015實行內部評級法高級法;C類銀行是條件較差的中型銀行加上條件較好的城市商業銀行(如上海銀行、北京銀行等),對這類銀行暫不要求其實行《新資本協議》,但鼓勵它們朝這個方向努力,待條件成熟時可納入B類銀行的監管軌道。 人民銀行或銀監會應提供必要的優惠政策,例如對實施內部評級法的銀行降低1-2個百分點的監管資本要求,對內部評級法下的資本缺口優先設置資本補充機制,通過公開信息披露提升銀行的市場聲譽,將內部評級法實施情況列入對商業銀行的考核評價指標體系等等,通過這些優惠政策使那些實施內部評級法的商業銀行獲得直接或間接收益,以此調動其加強風險管理與內控的積極性。 由人民銀行或銀監會成立跨行內部評級工作組,其成員是前面講的A類銀行和部分較好的B類銀行,其工作目標放在組織、利用商業銀行的現有資源,制定相關的政策指引和監管規則上。還可以由人民銀行或銀監會牽頭,以國內中型商業銀行(B類銀行)為主體,共同出資組建立一個臨時機構或公司實體,專門負責聯合開發內部評級系統。一些歐洲銀行的經驗證明,這種方法可以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大幅度降低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縮短開發周期,非常適合于中小銀行實施內部評級法或建立符合監管規定的計量分析系統。 (作者系中國建設銀行風險管理部風險計量處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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