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豐慧
據《第一財經日報》報道,1月21日,“東北高速”發布公告稱,該公司已經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中國銀行哈爾濱河松街支行立即支付將近3億元人民幣及利息。而這筆錢已經被該支行下屬的一家分理處主任攜帶潛逃到加拿大。黑龍江金融界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透露,該分理處主任拿走了6億多元儲蓄資金,作案方式主要是開具假存單。該主任在最后
的作案時間里,在中行其他支行提現1億多元,其中在大慶農行支取現金1500萬元。(1月25日大河報)
看到這則報道,筆者十分吃驚。根據筆者二十多年的銀行從業經驗,依靠現有國有商業銀行的管理制度,一個小小的分理處主任卷走6億多元,簡直不可思議。就拿提取現金來說吧,目前,提現管理十分嚴格。人民銀行有嚴格規定,專門下發了《現金管理條例》和《現金管理實施細則》,各個商業銀行特別是國有商業銀行,都有自己許多嚴格的內部規定。一般來說,提取5萬元以上現金就需要進行審批;超過30萬元需要支行主管行長審批;超過50萬元需要支行行長審批;提取百萬元以上現金,已經超出了支行級行長權限,必須由上一級主管行長或主管部門審批?梢哉f,在分理處級營業機構提取百萬元以上現金,必須經過支行級有權人、二級分行以及人民銀行有關部門和負責人審批。而作為中國銀行哈爾濱河松街支行下面的一個小小分理處主任,竟然在很短時間里提取現金1億多元,而且在大慶一個支行就提取現金1500萬元,簡直難以想像。
這起令人吃驚而又可悲的事情,充分暴露了國有商業銀行管理上的巨大漏洞。存款管理和現金管理在銀行業眾多管理中是最簡單不過的管理。依筆者看屬于簡單勞動,只要嚴格按照制度辦事就可以了。然而就是這樣一項簡單勞動,卻出現這樣大的漏洞,可以想像,在信貸管理、財務管理、風險管理方面以及在人事管理方面,可能存在的漏洞有多大呀!用“放任自流”都不足以準確表達其管理上存在的問題。
中國銀行哈爾濱河松街支行發生的分理處主任卷走6億元資金的事件,不能僅僅是處理幾個人的問題,必須深刻反思為何會出現這種情況,F在國有商業銀行的主要問題在哪里?當前國有商業銀行改革管理的重點應該放在哪里?國有商業銀行的競爭力、凝聚力、向心力何在?為什么國有商業銀行人心這樣散,基層大大小小的內部案件這樣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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