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高晨)銀監會辦公廳近日發布通知,要求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全面排查代理銷售第三方產品的業務風險,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將通過明察暗訪的形式進行抽查。昨天,多家大型銀行證實了這一消息。
銀監會辦公廳下發的《關于銀行業金融機構代銷業務風險排查的通知》要求,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對本行代理銷售的第三方產品的業務流程進行全面風險排查,包括是否建立對被代理機構的審慎盡職調查和全行統一的內部審批制度及流程、是否建立持續性跟蹤評價機制、是否對違規行為和重大風險的被代理機構建立退出機制等排查點。
通知要求,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內完成對基層網點人員排查,特別是對客戶經理和理財銷售經理等一線人員的銷售行為進行排查,重點檢查是否存在擅自推薦或銷售未經批準的第三方機構產品的現象。
各銀行業金融機構總行及分支網點,應在30日內向對口監管部門報送自查報告和代銷產品清單明細,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將通過明察暗訪的形式抽查轄內各銀行業金融機構網點,并于抽查工作結束后的30日內向銀監會提交抽查報告。
■專家解讀
有效規避發售環節風險
金融問題專家趙慶明[微博]表示,通過規范一線銷售員工的行為可以避免理財產品在發售環節存在的風險。但這種規范只是對未來風險的防范,對過去已經發售的產品效果并不明顯。
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副院長趙錫軍認為,理財業務風險控制目前還處于探索階段,關鍵是找出風險點,銀行在風險準備、資本配置以及風險緩釋方面需進一步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