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曦
昨日,知情人士對《第一財經日報(微博)》記者表示,目前擬定中的《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修改變化將體現在調整風險資產權重、將壞賬準備金計入資本、對使用內部評級法銀行進行資本充足率上的激勵、將并表監管金融機構的少數股東權益計入資本、調整過渡期安排等方面。
上述知情人士稱,在向商業銀行進行了多輪意見征求后,監管層正對《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進行修改,修改完成之后,將向國務院報批。
一位銀行風險管理部人士向本報記者證實了上述說法,針對有媒體報道“新規將于7月1日起實施”的消息,這位風險管理部人士表示,據其所知,新規下半年實施的可能性較大,但尚無準確日期。
為了在國內統籌實施巴塞爾協議Ⅱ和巴塞爾協議Ⅲ,銀監會于去年5月份發布了新監管標準的實施意見,但關于資本和流動性要求的實施細則一直沒有出臺。
去年年中,銀監會曾就資本充足率管理辦法征求意見,在意見稿中,銀監會調高了部分貸款風險權重,并增加了資本扣減項,這將降低銀行的資本充足率水平,當時引起了業內很大反彈,在當下經濟增速逐漸放緩、金融支持實體經濟呼聲漸強之時,適當調整資本監管程度的輿論正在上升,而監管層也做出了調整。
允許并表監管金融機構少數股權計入資本
在資本充足率的計算公式中,分子是監管資本,分母是風險加權資產,也就是說,合格監管資本的提升和風險加權資產的下降,都會提高資本充足率水平。
分子方面,將壞賬準備金、并表監管金融機構的少數股東權益計入資本,會提升銀行的監管資本水平;分母方面,對部分貸款風險資產權重的向下調整,減少了銀行的風險加權資產,對資本充足率的提升也多有助益。
數據顯示,截至2011年第三季度,商業銀行壞賬準備金余額已達1.1萬億元,這部分資金將舒緩銀行的資本之“渴”。
與此同時,“將少數股東權益計入資本”也會充實資本。少數股東權益是指納入合并報表中子公司股東權益不屬于銀行集團所擁有的部分,業內認為,這條措施主要針對銀監會并表監管的國有大行和金控集團。
以四大行為例,工、農、中、建四大行2010年末的少數股東權益分別為12.27億元、1.65億元、319億元和41.13億元,也就是說,多元化經營程度較高的中行會在資本充足率上受益頗多。
風險權重方面,除了個人經營性貸款和小微企業貸款風險權重下調外,本報記者還獲悉,監管層對于住房按揭貸款,也將不再區分首套房和二套房,適用統一的風險資產權重。
此前曾有境外媒體報道,監管部門擬將個人經營性貸款的風險權重從100%下調至75%,將小微企業貸款的風險權重從75%下調到50%。
對使用高級內部評級法銀行給予資本充足率“優惠”
除了對于資本充足率分子、分母項的調整外,監管層也會對使用高級內部評級法的銀行在資本充足率上作出一定的“優惠”。
內部評級法是銀行計算風險加權資產的一種方法,其根據違約概率(PD),給定違約概率下的損失率(LGD),違約的總敞口頭寸,以及期限(M)等因素來決定一筆授信的風險權重,內部評級法按照復雜程度可以分為初級法和高級法。
一位銀監會內部人士曾對本報記者表示,在計算資本充足率時,銀監會對市場風險、信用風險和操作風險都給銀行提供了不同的計量方法以供選擇。
對于銀行來說,簡單的風險計量方法不用做任何準備就能計算出資本充足水平,而高級計量方法需要做5至6年的準備工作,并要符合監管層對于IT、數據基礎、風險管理、開發模型、返回檢驗、應用測試等方面的要求,在經過申請后才能實施。
在上述監管人士看來,不同方法計算結果會有差異,但資本僅僅是銀行抵御風險的財務實力,抵御風險還要靠風險管理,國際經驗表明,對于銀行來說,采用的風險計量方法越復雜,銀行風險計量和管理能力越強,監管資本相應也會少一點。
“總體原則是高級方法肯定資本要求會低一點,但并不是低到不能讓人忍受,這個是監管層不愿意看到的。”他說。
業內認為,這項措施對于國有大行等風險管理能力較強、采取內評法的銀行來說,資本充足水平上會有提升,但上述銀行風險部人士也坦言,對于因此而節約的資本,監管機構將有三年過渡期安排,會逐年安排遞減,不會使銀行監管資本一下子下降過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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