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網專稿】記者 曹順妮 11月8日,銀監會就近日下發的《中國銀監會關于進一步加強商業銀行合規銷售與風險管理的通知》(下稱《通知》)召開了新聞通氣會,要求商業銀行按照《通知》,在年底前完成代理保險業務過程中存在的不合規行為的清理工作。
銀監會業務創新監管協作部相關人士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今年6月份,銀監會聯合保監會對銀保合作業務進行調研,調研發現,部分商業銀行在代銷保險產品時,將保險產品介紹成儲蓄產品,或者夸大保險產品收益,或者以中獎、抽獎、回扣或者送實物、保險等方式進行誤導銷售,損害了客戶利益,誤導銷售等投訴案件數量隨著銀保合作業務規模的上升也開始增多。
對此,《通知》對商業銀行提出了新要求,一方面明確要求商業銀行不得誤導銷售,在代銷保險前,一定要先向客戶進行明示銷售的是保險產品,并如實提示保險產品的特點和風險,不得主動推銷。電話銷售過程應全程錄音并妥善保存。
另一方面,要求商業銀行每個網點原則上只能與不超過3家保險公司開展合作,并要求銀行向客戶銷售保險產品的人員,應是持有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的銀行銷售人員,商業銀行不得允許保險公司人員派駐銀行網點。
“超出3家合作保險公司的銀行,年底前都需要進行清理,如超過3家,應堅持審慎經營,并向當地銀監會派出機構報告。”上述相關人士解釋,商業銀行開展銀行代理保險業務應該與本行具備的資源和能力相適應,不得過度銷售。
《通知》是否會對銀行的保費代理收入產生不利影響?對此,銀監會相關人士表示,“不會有太大影響”,并稱《通知》主要從促進銀行合規銷售的角度,進一步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防止錯誤銷售和銷售誤導及由此引發的投訴,從而實現銀行代理保險業務的共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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