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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麗娟2月24日北京報道為規范銀行代理保險業務,促進該業務持續健康發展,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了《關于進一步規范銀行代理保險業務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從四個方面規范了銀行代理保險業務。《通知》主要從四大方面對銀行代理保險業務進一步加以規范:一是建立盡職調查和后評價制度,嚴格準入和退出管理。二是規范銷售行為,嚴禁誤導銷售與不當宣傳。三是對購買投資性保險產品的客戶,應建立客戶適合度評估制度,并應根據產品風險等級提高銷售門檻。四是對保險公司的持證銷售人員進入銀行營業區域提出管理要求。銀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通知》發布后,銀監會及派出機構將加強對銀行代理保險業務的持續監測,加大查處力度,加強與保險監管部門的聯系協作,促進銀行代理保險業務的健康發展。